蛟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蛟河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民创业建小康活动为主线,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为重点,继续实施积极的再就业政策,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快速推进我市富民强市新跨越。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工作目标:全年开发城镇就业岗位10100个,岗位开发利用率80%;城镇失业人员新增就业83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市劳务输出6万人;创业技能培训5000人;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政治经济问题,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大任务,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清醒认识,从战略高度审视就业问题,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拉动就业增长。
(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是促进就业再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就业工作必须突出创业这个主题。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宣传活动,打造创业文化,培树创业促就业典型,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全民创业的认识,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掀起全民创业的高潮,带动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再就业,实现强市富民的目标。
(三)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在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4050”大龄困难对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着力营造鼓励劳动者积极创业、自主就业的良好环境。加快建立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长效机制。
(四)围绕促进就业再就业开展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并轨工作。坚持就业优先和大力促进再就业的工作原则,鼓励大龄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实现再就业,对属于“4050”范围且从事灵活就业的并轨人员,可按不超其上年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的30%给予就业补贴,其他并轨人员给予15%的就业补贴,促使他们早日实现再就业。
(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档案管理。解除劳动关系或中止劳动合同人员中已被其他用人单位录用的,企业应将本人档案移送新的用人单位;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的,企业应将本人档案移送到市就业服务局。
(六)协调乡镇街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实施再就业援助活动。对就业再就业难度较大的地方实行特殊的援助办法,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4050”再就业的氛围。积极发展社区专业公司,开发社区“保绿、保洁、保安”公益岗位,实现社会服务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达到促进“4050”人员就业和街道、社区相关事业共同发展的效果。同时,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做到操作规范、保障有力。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推动社区创办微小型企业,实现社区充分就业。
(七)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把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城镇就业和农村就业的关系,消除扩大就业的体制性障碍,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性规定,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城乡壁垒,建立城乡统筹协调的就业制度,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实现全社会劳动力充分流动和双向选择。加快在农村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发展农村就业服务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乡镇工业、商贸、旅游及特色产业,形成一批具有产业依托的小城镇和乡镇小区,就地就近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
(八)把项目建设同开发就业岗位结合起来,真正体现就业优先的发展目标,形成经济增长点在哪里、创造就业岗位工作就跟到哪里、就业服务的网络就延伸到哪里、扶持政策就兑现在哪里的格局。加大优势产业岗位开发力度,增加就业岗位。利用矿产资源优势,以天岗石材加工、销售为龙头,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利用旅游资源优势,加大旅游景点建设,形成蛟河旅游品牌,带动蛟河各行业迅猛发展,拓展一批就业岗位;利用新城区、接续产业园区建设,挖掘一批就业岗位;利用开发长白山绿色产业,发展农副土特产品的生产和深加工,逐渐形成蛟河特色的产业加工基地,生成一批就业岗位,吸纳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九)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完善市乡两级劳务输出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完善劳动力资源管理办法,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实现我市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劳务输出工作要在三方面重点突破:一是在加强对外协作拓宽域外境外劳务输出上有新突破。依托省国际经济人才交流公司、国际合作公司广泛进行劳务合作,扩大信息渠道,拓宽域外、境外就业领域;二是专业技能型劳务输出要有新突破。建立健全以劳务输出培训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根据劳务输出信息所需行业、工种设置专业,变单纯劳务型输出为技术劳务型输出,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规模劳务输出要有新突破。探索成批、成建制劳务输出的新途径。
(十)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开展“春风”行动。通过开放一批免费的公益职业介绍、打击一批非法的职业介绍机构和为进城农民工发放“春风卡”等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
(十一)开展全民创业培训,有效整合全市创业培训资源。全民创业培训是增强创业者创业技能的重要渠道,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城乡新增劳动力创业技能。依托我市“全民创业建小康”教育实践活动创业培训讲师团,开展“讲道理、送信息、搞培训、解难题”主题活动,创造创业培训氛围。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结合每一个劳动者的培训意愿,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保证培训的实效性,开展特色培训和订单培训,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每个乡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结合创业培训需求办2—3个专业班。同时,全方位为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实施培训促招商工作。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优势产业培训,以创业培训促就业。
(十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逐步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切实提高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技能。
(十三)为我市经济快速协调稳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大力开展“促发展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政策服务、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执法服务和信息服务,加快建立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帮助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十四)进一步加强各乡镇街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其在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强劳动力资源管理、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完善社区就业服务、开展失业登记和就业登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做好统计、进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就业提供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十五)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信访仲裁工作制度,及时化解潜在矛盾。加大对重大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排查力度,减少不安定因素。就业和社会保障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并同就业和社会保障信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有机结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避免就业和社会保障越级访。
(十六)认真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与所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和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管理长效机制,积极与建设部门建立用工单位预留工资帐户,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依法严厉打击、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二、社会保障工作 主要目标:省级统筹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额达到2350万元,失业保险当期征缴额达到3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突破30000人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达到10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突破10000人,工伤保险缴费率达到95%以上。城市低保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实施应保尽保。
(十七)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试点并轨工作在指导思想和具体做法上要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并轨与就业工作相结合;与国企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相结合;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相结合。
(十八)各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业要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组织开展并轨工作。并轨工作6月底前基本结束,9月底前全面完成。
(十九)严格操作程序,科学安排试点并轨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政策和资金的落实,指导企业运用试点期间的优惠政策,把应负担的资金筹措到位。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并轨,妥善处理企业拖欠并轨人员债务问题。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并轨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二十)妥善做好关闭和破产及改组改制国有企业人员的安置工作。将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与促进再就业紧密结合,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主动指导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合理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对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对依法破产、改组改制的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涉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具体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安全网”和“减震器”。积极征缴扩面,做大参保总量。紧紧围绕扩面重点、难点,认真组织开展好“两非”扩面攻坚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广泛动员非公企业、非单位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抓住工商年检、新企业注册登记、纳税登记等源头环节,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进行综合制约。要大张旗鼓地搞好宣传,形成适宜的社会氛围。
(二十二)继续深入开展“万户民企进社保”活动。积极研究探索促进“两非人员”参保的新措施、新办法。继续抓好续保工作,既做好新分流人员接续,又抓好原续保人员缴费,采取有力措施和办法,把因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引起参加各类社会保险人数下滑势头降到最低程度。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弱势群体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二十三)加大征缴清欠工作力度。继续落实好市级领导、企业主管部门、涉保相关部门和承办单位“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加强对欠费大户的监控和包保,搞好缴费基数稽核,稽核面要达到100%。充分利用政策性缴费因素,认真组织好各项基金征缴,同时不断研究探索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和外出打工人员缴费新办法(如为外出打工人员开设缴费帐户实行异地缴费;为收入不固定人员开设缴费帐户,实行零存整缴等等)。总之,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做好征缴清欠工作,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增强持续发放能力。
(二十四)加强工伤保险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经办管理工作;积极做好矿山、石材、建筑、化工生产等高风险企业依法纳入工伤保险的调研工作。
(二十五)失业保险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基础工作,搞好与城市低保、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衔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二十六)按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实施细则要求,继续规范好各项业务流程、信息采集、计划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做到各项数据完整准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帐户的管理。按照记清做实的要求,进行一次个人帐户的对帐和清理,使记录、对帐、管理、支付、运营等所有环节规范化。真正使个人帐户资金落实到人、核算到人,做到帐帐、帐钱、帐人相符。
(二十七)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 “金保工程”的要求,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对在职参保人员的数据库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该剔除的剔除,该修正的修正,该补记的补记,做到项目齐全,数据完整。为做好五项保险数据准确、真实提供基础资料。
(二十八)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要以档案管理为龙头,重点推进社区管理,完善各项服务内容和措施。要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将服务寓于活动之中,通过组织开展退休人员文艺健身等系列活动,促进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上层次、上水平。年内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统一归档、登录完毕,做到信息管理和活动直接进入社区。
(二十九)完善各项保险制度,深入开展保险规范管理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少缴保险费和欺诈冒领保险金等现象,进一步规范各项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运行。
(三十)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确保弱势群体安居乐业。强化和规范低保工作,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积极探索扶持低保对象的新途径。完善“阳光超市”管理,给予低保对象物质方面的资助。
(三十一)完善低保金管理、发放制度,确保低保金的足额、按时发放。在低保金设立专户的基础上,按时下拨低保金,杜绝低保金拖欠现象。
(三十二)做好城市职工扶困救济工作。认真开展“两节”期间特困户救济调查核实工作,搞好跟踪服务,完善特困职工基础档案,强化特困群体的动态管理。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三十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和要求,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列入责任追究工作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未完成指标任务的部门,年末政绩考核时要下降一个档次,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十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发挥就业再就业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十五)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有关部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半年督查将对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考核将对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十六)抓好基础性工程建设。建设创业培训基地、劳务输出基地、劳动力市场和基层工作平台等基础工程,并达到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作用发挥显著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继续做好失业职工、公益岗位开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城市低保、工伤保险等统计报表工作,并实现微机化管理,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三十七)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总结近几年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选树再就业标兵,评选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召开专门总结表彰大会,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注意总结、搜集、整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十八)以人为本,积极创造条件,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政、行风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实施“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的“一条龙”服务和“一站式”办公。积极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窗口建设。建设好劳动保障信访、职业介绍、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城市扶困、工伤保险9个窗口,通过创造“三优”(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进一步树立就业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附件:蛟河市2005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一览表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