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蛟河市禁止秸秆和柴草入屯的紧急通知
蛟政办函〔2017〕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依据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整村屯美化工作指导意见》(吉新农村领导小组〔2017〕3号)和2017年吉林市“六清”农村环境整治现场会精神,现将《蛟河市禁止秸秆和柴草入屯的紧急通知》印发给你们,要求各乡镇街及有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农村实际,通过政府推动,乡、村联动,农民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秸秆和柴草入村入屯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以“六清”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蛟河市农村干净起来、绿起来、美起来。
二、主要任务
(一)主要以玉米秸秆为主,杜绝村民在村屯内堆放玉米秸秆和柴草。村屯内秸秆和柴草全部移除村屯外堆放,放置有序。
(二)秸秆和柴草以户为单位堆放在村屯下风头或田间地头,远离房屋、河流、公路50米以上。做到整齐美观,尽量远离可视范围。有条件的村屯,要通过土地置换、流转等方式,按规划统一在村外下风头选择集中堆放地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街要充分认识这次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秸秆不进村屯,远离河道及公路两侧。
(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标准。要严格遵照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本着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各项任务目标。
(四)日常管理。公安、消防、农业、水利、交通、林业、环保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督查检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状中,各乡镇街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秸秆不进村屯情况进行调度和日常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做好管控工作。
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