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蛟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
《蛟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十九届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蛟河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蛟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城乡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吉政发〔2021〕26 号)和《吉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吉市政发〔202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化科学健身内涵,扩大健身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全民健身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布局更加合理,科学健身指导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市民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更加便利,基本建成市、乡、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服务体系。
——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得到充分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短板,构建更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门类齐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城市公园、废旧厂房、老旧建筑、高架桥下、河道湖泊沿岸等空间,建设或改造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
——在城市,建设多功能运动场。依托城市“三河两岸”公园,建设以多功能运动场为主体的城市休闲文化体育公园。建设12个全民健身场地。包括:2个健身广场、2个笼式是篮球场(笼式足球场)、2个门球场、2个儿童技巧公园、3条健身步道、1个可移动自然冰场。安装10套第二代健身路径。结合小区改造,建设羽毛球、篮排球、门球、轮滑场、口袋公园等场地,安装完善体育健身设施。
——在乡镇,建设所在地文化体育广场。在每个农村乡镇街所在地,建设完善1处5000㎡以上的文化体育广场(文化体育公园)。
——在村屯,建设中心屯文化体育广场。推进村文化广场向人口密集的中心屯、重点屯延伸,建设中心屯、重点屯文化广场50个。安装健身路径20套。
2.优化全民健身设施运营管理。强化公共体育场馆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功能,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必须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医疗、物资储备等设施设备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运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引导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共享,提升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综合利用率。加强体育健身设施的更新、维修和日常管理,推进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现有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3.提高全民健身智慧化水平。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推进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布蛟河市全民健身电子地图,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提高群众体育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深度融合,为群众提供健身教学、体育服务和赛事体验的“云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培育在线健身、体育直播平台等体育新业态,使网络成为全民健身活动的新平台,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
(二)创建品牌,开展更丰富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培育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大力推广健身舞、健步走、广播操、登山、骑行、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等参与性强、普及面广、健身价值高的体育运动项目。积极搭建覆盖广泛、层级清晰、便于参与的赛事活动平台,鼓励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积极组织适合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百日行、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活动30场。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办好每两年一届的全民运动会。
2.打造健身赛事特色品牌。培育群众体育运动赛事品牌。春季举办踏青登山活动,每年举办拉法山登山节。夏季举办漂流嘉年华、森林徒步大会等活动。秋季举办红叶节群众体育健身系列活动。冬季举办冰雪群众文体活动。举办红叶谷—金兰湾山地马拉松赛、环松花湖自行车赛,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爽动盛夏·悦动冰雪”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将环松花湖体育赛事与冬捕渔猎文化相融合,打造独一无二的“健身冬捕”特色体育旅游休闲基地。提高大众运动项目普及率,积极打造大众运动项目精品赛事。扶持推广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
3.发展健身赛事新的模式。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组织方式,打破传统线下比赛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创新举办覆盖各类人群的线上赛事活动,开拓新时代全民健身线上线下互动新模式。鼓励组织、设计多种项目的线上赛事活动,鼓励开设线上健身节目,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进家庭健身常态化开展,引导市民居家健身、科学健身。
(三)搞好结合,促进更多元的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全面深化体教融合。培养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提高学生坚持锻炼的积极性、持续性和科学性,帮助每个青少年熟练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促进青少年学生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发展。科学高效地组织校内外体育赛事,建立和完善分学段、跨区域、常态化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按照相关规定,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校园任教,持续开展体育冬夏令营等青少年品牌体育活动。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推进形成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创建蛟河体校全国青少年体育人才后备基地。大力支持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俱乐部建设,鼓励社会体育组织进校园,参与体育活动指导、培训和服务,创新开发优质体育课程,丰富学生体育活动。
2.积极推进体卫融合。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进体育健身与养生、医疗、保健、康复等融合发展。推广集运动营养、科学健身、运动康复、心理调适为一体的主动健康服务模式,为各类人群提供体质健康检测、评估、干预等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不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为城乡居民提供健身方案或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理疗等各类运动康复机构,为市民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体育健康服务
3.大力推动体旅融合。推进“体育+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兼具体育、旅游和文化特色的新业态、新模式。打造环松花湖、金兰湾、红叶谷、拉法山、琵河旅游线路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推动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单位、旅游风情特色小镇建设发展,增加体育设施,丰富体育内容,拓展水上、山地户外、冰雪等时尚运动项目,形成一批体现体旅融合特色的“网红”打卡地。积极举办形式丰富、参与体验性强的体育活动,打造具有地域、体育和文化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精品景区、精品线路,丰富高品质特色体育旅游消费供给。
(四)健全机制,提供更科学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1.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全面推进“完善群众身边的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组织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举办群众身边的健身赛事、提供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的群众体育“六个身边”工程。健全“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体系,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基层化发展,夯实全民健身组织基础。加强区域内不同体育社会组织间的互动,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发展多样化项目,推广体育运动。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健身活动。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推进全民健身标准化建设。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积极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提高达标测验活动覆盖率、优良率。稳步开展体质监测工作,完善体质监测内容,建立体质监测机构,根据体质监测数据,有针对性的实施科学系统的运动优化策略,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按照上级公共体育场馆基本服务规范及公共体育场馆免费 或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标准,推动我市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正规化、标准化建设。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政府和社会合作共治,充分调动各方资本力量,形成吸引全社会参与的制度环境,落实上级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全民健身领域,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体育企业健康发展,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科学健身指导方法和路径,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支持体育产业发展。
(五)激活需求,释放更大幅度的全民健身消费潜力
1.推动全民健身消费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依托“全民健身日”、“全民上冰雪”品牌系列赛等活动充分释放体育消费需求。深层次多元化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开发更多适合各类人群的运动健身产品,增加有效供给,激发群众体育消费热情,打造全民体育健身服务业增长点。
2.创新体育宣传服务新业态。培育体育宣传服务新业态,促进消费者互动交流,增加体育消费体验。推动线上线下体育消费活动融合发展,创新体育消费新模式,培育体育产业新业态,推动体育消费便利化。鼓励采取灵活多样的市场化手段促进体育消费,鼓励开发健身产品、提供体育培训服务,激活健身培训市场,
增强体育消费粘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要不断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系列活动的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机构、个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资助等政策。
(三)壮大人才队伍。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单项体育社会组织和俱乐部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吸纳体育、卫生、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教练员等各类体育专业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高健身指导专业能力和水平。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结构,充分发挥引领效应,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
(四)落实安全管理。加强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落实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体育主管部门的管控责任,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安全有序。
(五)建立评价机制。将全民健身活动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评价。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等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