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蛟河市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等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4年度蛟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目录》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建议、启动、实施等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出台前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及时归档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策事项按时完成。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具体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指导。
附件:2024年度蛟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蛟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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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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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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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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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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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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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经济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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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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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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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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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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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2023年决算和202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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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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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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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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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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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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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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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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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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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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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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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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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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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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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土地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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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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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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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房屋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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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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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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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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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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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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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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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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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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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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