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经开管字〔2015〕94号
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2015年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吉林经开区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5年9月24日
吉林经开区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
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控制和预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的部署,自2015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为着力点,以彻底排查治理隐患为落脚点,以从“零”开始向“零死亡”努力为目标方向,深刻吸取天津港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建筑施工事故预防工作,确保两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推动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基坑防护管理。基坑周边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要加强对基坑壁的坡度支护、排水和通风设施的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坍塌事故。
(二)强化塔吊等机械设备管理。一是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保养、自检,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及安全锁有效可靠。二是要做好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并设置专门的积水井,提高设备的防腐、防冻、防风及防坍塌能力。三是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详细的拆装方案,并派专人监控,严格执行验收和登记制度。
(三)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一是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钢管、钢筋等金属材料架设安全防护栏杆,并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同时要在防护栏杆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二是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三是使用卸料平台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审批、交底、验收程序。
(四)强化施工临时用电管理。一是要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切实做好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的安全防护,对现场的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全面检查,凡不符合TN-S系统安全要求的必须立即更换。二是要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器,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提前防范、重点监控、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一是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器、消防桶等器材和相关消防设施。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教育培训,掌握使用消防灭火器材及灭火、救护以及逃生等基本常识。三是全面落实防火措施,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置专门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四是严格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作业班组、具体人员。五是明火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品,操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六是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行为。七是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六)切实强化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要针对施工进度做好网格化,以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总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监理及各个工种负责人等为主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工作措施
在“两节”期间,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动员,专题研究“两节”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从即日起,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二是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按照工作目标,结合工作重点,实施安全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建档立卡,分类管理,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并切实整改到位。
(二)建设、监理单位切实履职。一是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按照相关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支付安全专项资金,并督促施工单位将安全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二是监理单位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实施;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两节”期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赵争涛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蔡国庆 建设局局长
崔作友 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申爱淑 建设局审批部部长
徐健清 建设局审批部副部长
刘立新 建设局安全质量部副部长
陆沿序 建设局房产管理部科员
周会珉 建设局安全质量部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崔作友兼任,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站在“维稳定、构和谐、促发展”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树立安全压倒一切的思想,要把建筑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日常生产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建筑安全工作到边到位。
(二)强化督查,严格执法。检查组及相关部门“两节”前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组要深入施工现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当场责令进行整改;对严重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停工整改,并督促各单位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对检查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安全隐患突出,治理不彻底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重处理。
(三)加大投入,积极配合。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专业人员的投入,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造有利条件,确保建筑生产安全。
(四)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各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以法定代表人负总责、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实施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落实专人,按时反馈。施工、监理企业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次行动情况和自查信息报送工作,10月10日之前将本企业自查报告报送建设局。(联系人:周会珉 1514323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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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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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