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15-0443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对接落实省政府《支持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字〔2015〕91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17日
索  引 号: /2015-0443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对接落实省政府《支持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字〔2015〕91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17日

 

 

 

 

 

 

 

 

 

 

吉经开管字〔201591

 

 

 

 

关于印发对接落实省政府

《支持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各局(室、公司),区直属部门,九站街道,双管单位:

现将《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对接落实省政府〈支持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5年9月17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对接落实省政府

《支持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

 

近期,省政府出台了《支持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吉政发〔201535号),就加快长吉示范区建设提出14条具体政策。我区作为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新政策的实施,必将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必须高度重视,抓好对接落实。经管委会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争取省级专项引导资金和国家补助专项资金

1.管委会成立争取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胡秉吉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王立宽、徐有吉任副组长,财政局、经合局、经发局、科技局、社会事业管理局、人社局、九站街道为成员单位,明确项目,落实责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争取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局,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

2.经济发展局要与省、市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对列入省专项的现代服务业、生物质、高技术、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提升、信息化建设、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等项目统筹包装,并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搞好配合,及时组织申报。

3.科技局要做好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科技专项资金及省医药健康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跟踪,与企业开展一对一对接,力争把我区重点项目列入指南支持范畴,并逐一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辅导。

4.经合局重点做好吉林省开发区发展引导资金的争取申报工作,与省经合局保持沟通,摸清评审指标体系,落实好完备健全的在建基础设施项目作为载体。

5.人社局要与省、市人社主管部门协调沟通,积极申报大学生创业园专项扶持资金、大学生见习补贴、公益性岗位补助金、社保补贴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争取足额到位,按期发放。

6.社会事业管理局要积极争取村小薄弱校改造项目、双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经开区医院中医康复改造项目、计划生育服务流动车配置项目、经开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国家补助资金,搞好项目包装,积极做好申报工作,争取年内足额到位。

7.九站街道要积极协调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对已经立项的经开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按照上级要求加快完善项目包装,明确建设经营管理模式(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公建民助民营),争取年内国家补助资金足额到位;积极争取省级用于“三农”建设的资金,重点是水利设施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二、灵活运用土地政策

8.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协调省、市国主管部门,解决建设用地所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特别是能够在全省范围内以转让方式解决的占补平衡指标要积极争取;严格按照吉林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完成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申报条件的菜地项目,在分配和安排新增费用时予以支持。

9.支持开展建设用地“先租后让”等试点改革,按照省、市即将出台的相关规定和方案逐步落实。

10.九站街道要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探索推行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等试点示范。

三、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11.经济发展局要结合产城融合试点方案申报,围绕完善提升城市承载功能,谋划包装一批城市道路、综合管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并抓紧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做好争取国家及省配套资金的准备。

12.规划分局要在开发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指导下,按照省政府支持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政策要求,编制完成区域概念规划,科学确定区域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为集中规划建设生活配套区提供可靠有力的规划保证。

13.积极争取棚户区和旧城改造指标,加快推进西区开发建设,同时加强西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努力使我区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配置相协调,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全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

四、加快推进吉林市保税物流中心升级综合保税区

14.经济发展局要积极与省市海关部门沟通,落实好保税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各项配套条件,按照封闭式、信息化、集约化监管模式,协调做好联合检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过国家四部委验收,年底封关运行。

15.做好升级综合保税区的准备工作,在周边规划预留土地,引导企业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航空运输服务、大数据等方面加大对外合作;推动区内外生产加工、物流与服务业发展深度融合。

16.围绕国内外500强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保证进区企业数量,确保进出口贸易额稳步增长;协调推动完善吉西北四区道路等基础条件,加强互联互通,增强保税物流中心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五、积极推进建立更为灵活适用的选人用人机制

17.党工委办公室要与上级相关部门协调,同意管委会内设机构科级干部由党工委根据有关规定直接聘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开区党工委对辖区内各类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统一管理。

18.人事局要与上级相关部门协调,按照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原则,经开区内部科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由管委会研究,报市编办备案;管委会下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由管委会在编制限额内研究确定。经开区引进的省、市评选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本人及家属可以按照吉林市引进人才政策解决户口和子女就学问题。

19.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因组织安排或工作需要,可在全额、差额事业单位之间调转;管委会对职称申报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917日印发                                

(共印5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