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经开管字〔2016〕60号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
《吉林经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室、公司),区直属部门,街道,双管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吉林经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6年7月18日
吉林经开区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11号)和《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办〔2016〕42号)精神,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攻坚工作,力争到2017年底,经开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实现管理标准化、生产设施自动化、隐患排查信息化;达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标;化工园区(集中区)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明显提升;从根本上建立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范围
经开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户、经营企业11户(其中加油站9户)。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2户、化工生产企业13户、重大危险源19处。吉林市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为经开区内市直管企业,所涉及的安全发展规划、自动化、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由吉林市安监局组织实施,同经开区总体攻坚工作协调推进,同步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组织指导吉林经开区攻坚工作,成立吉林经开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攻坚领导小组。
组 长:胡秉吉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立宽 管委会副主任
郭树明 管委会副主任
葛春艳 纪工委书记
徐有吉 管委会副主任
赵争涛 管委会副主任
战铁功 管委会副主任
冷 伟 管委会副主任
盛宝宇 管委会副主任
组 员:刘永俊 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周 忠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 铁 经济发展局局长
李秀娟 化工产业规划发展局局长
赵勇军 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会权 安监局局长
何志军 环境保护局局长
石玉军 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王 辉 公安分局政委
郑继强 消防大队大队长
柴学松 工商分局局长
李雅芳 质监分局局长
徐国军 规划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会权兼任。具体负责攻坚工作的实施、协调、督促、指导。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例会一次,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工作目标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重点问题。
四、攻坚任务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1.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化工企业管理经历或接受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分管领导。(2016年底前完成)
2.配备具有化工专业的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2016年底前完成)
3.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安全检查。(2016年底前完成)
4.每季度召开安委会会议不少于1次,分析当前安全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任务。(2016年底前完成)
(二)关口前移源头治理。
1.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实现城乡规划与安全生产生产统筹协调,完善并实施化工企业安全准入条件,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能力。(2017年底前完成)
2.开展区域风险定量评估和安全评价,新建化工项目均进入产业集中区域。(2017年底前完成)
3.企业组织有关人员或专家对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风险进行辨识评估。确定风险分类和等级,根据评估风险伤害程度,将本企业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并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岗位、不同类别,将本企业风险利用“红、橙、黄、蓝”与风险等级对应标注在企业电子总平面布置图上(2016年8月底完成),编制或修改完善企业综合管理手册(2017年底完成),制定风险管控手册和风险分类、分级电子地图,做到一企一册。(2016年10月底完成)
4.确定行政区域化工企业风险分级,建立风险分级档案和风险防控手册,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设施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电子地图,编制安全风险防控手册(2016年10月底完成)。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搬迁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企业成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法律规章要求,定期组织修订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手册,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推进企业安全技术革新和对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2016年底完成)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由主要负责人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通报表扬安全工作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分析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教训,研究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措施。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2016年底完成)
3.落实全员岗位职责。督促企业制定全员责任内容,做到清晰、明确、具体的岗位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标准。(2016年底完成)
4.特殊作业加强过程管理,确保现场作业安全。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严格作业许可管理,层层把关,加强作业过程监督。(2016年底完成)
5.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制度。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四项制度”落实检查,企业分管负责人每周至少检查1次,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2016年底完成)
2016年底前,全面建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四)本质安全水平达到新高度。
1.全面完成12家企业、21个危险化工工艺、19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提升、改造、完善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
2.全面实现18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2017年底前完成)
3.全面完善自动化系统监控改造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
4.建立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监控平台和综合应急平台。(2017年底前完成)
5.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信息化监管防控体系。(2017年底前完成)
6.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设计安全管理工作。关闭淘汰落后、隐患突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监管体制,彻底消除设计缺陷,提高企业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建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体系。
1.组织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开展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试点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
2.指导试点企业推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从化工过程危害分析入手,加强人员培训、承包商管理、作业安全、机械仪表电气设备完好性、公用工程可靠性、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体系。(2017年底前完成)
3.组织试点企业到其他试点单位参观学习,聘请中介机构为企业开展化工过程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和评价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4.督促“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完成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应用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1.采取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等方式,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每年到外地参观学习。不少于1次。聘请省、市安全讲师或专家对重点监管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参观学习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双重机制建设”试点经验,开展以单元化小组为单位的学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达到强化安全培训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017年底前完成)
2.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年初培训计划,督促企业按时开展全员培训,“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加强企业新入员工的安全培训,认真执行师徒制度,强化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遵守企业内各项规章制度。(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4.不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人才培养。监管人员必须参加国家、省、市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创新监管思路,全面提高业务能力。(2017年底前完成)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讲和警示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制定警示教育播出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1次警示教育片。(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6.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家库,积极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帮助危险化学品企业解决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2016年12月底完成)
(七)企业标准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1.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纳入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并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将着力点放在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上。(2016年11月底完成)
2.聘请中介机构,对已达标的1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经营企业的标准化体系运行质量进行审计或审核,依法查处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重点行业和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全部达到“企业有标准,车间有图表,岗位有卡片”。(2016年11月底完成)
3.组织新办证的1户危险化学生产企业、3户危险化学品使用和3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三级标准化晋升到二级。全区二级标准化企业占已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以上。(2017年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攻坚工作,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认真制定相关攻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攻坚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工作总结。攻坚工作开展期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确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攻坚工作情况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报送一次攻坚工作推进情况,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
联系人:毛凤娟 联系电话:63451934
电子信箱:jingkaiquanjianju@163.com
附件:吉林经开区攻坚工作责任分工明细表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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