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经开管字〔2016〕78号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
印发吉林经开区2016年大气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现将《吉林经开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6年10月13日
吉林经开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吉政发〔2016〕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各项措施,提高优良天数比例。城区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以上,其他环境空气评价指标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
二、年度工作任务
(一)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2016年,运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制定实施钢铁、化工、水泥、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依法依规淘汰环保、能耗等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制定淘汰任务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二) 燃煤小锅炉整治。
以热源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加快实施分散供热锅炉并网及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拆除现有小型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2016年全区应完成锅炉13台)在集中供热范围内,除调峰锅炉外,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在供热管网暂时无法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洁净煤或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三) 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加强堆放场的扬尘管理,严格工业企业原料、燃料、产品堆场扬尘管控,大型堆场均需建设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要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或采取苫盖等措施。严格审核新、改、扩建排放二氧化硫的项目,现有电厂、自备电站及新、改、扩电厂,应采取有效除尘脱硫措施达标排放,到2017年20t/h及以上燃煤锅炉要全部安装脱硫设施。
2.开展低氮、脱氮等技术应用,控制固定源二氧化氮的排放量。全面实施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除循环流化床锅炉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应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火电行业新排放标准实施后,所有电站锅炉均应采取有效措施,满足新的排放标准。
3.开展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综合整治,用标准和行业政策促进减排。
4.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现有及新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均需设置油气回收设施。
(四) 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1.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县(市、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具体实施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完善预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力争杜绝随意焚烧秸秆行为。2016年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数较2015年明显减少。
2.推广秸秆机收打捆。全面推广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为重点,抓紧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计划,在机场、高速、国道周边地区及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秸秆机收打捆工作,组织开展秸秆机收打捆工作试点,建立健全秸秆机收打捆工作机制,推进吉林市天宝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顺利完成,切实保障区域内秸秆资源有效收储和综合利用。
(五) 城乡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1.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扬尘等管理。
2.推进区内的餐饮单位实行燃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坚决取缔城区露天炭类烧烤。
3.控制低空面源污染。制定科学、有效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六)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1.强化应急管控措施。按照《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区域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单位和企业,明确应急管控措施、实施步骤和管控目标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启动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2.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各地要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综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责任分工
经发局牵头负责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安监局牵头负责煤炭清洁利用。指导煤炭洗选工作,指导清洁煤炭供应、劣质煤炭退出市场工作;
市政公用局牵头负责燃煤小锅炉集中供热并网衔接及费用的监审,推进供热计量改造;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建筑节能指导及落实工作;环保局配合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餐饮业油烟治理和清洁生产审核,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九站街道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食品和散流体运输车辆扬尘监管;财政局负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纪检监察室负责针对本方案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本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为切实保障本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督导和协调调度,成立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秉吉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盛宝宇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何志军 环保局局长
刘永俊 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周海山 纪检监察室主任
周 忠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胡继跃 财政局局长
石玉军 规划建设局局长
张治环 市政公用局局长
王民慧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爱民 九站街道主任
尤 忠 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张向荣 教育局局长
黄 迪 公安分局局长
李松涛 经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何志军兼任。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印发
(共印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