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重要决策和管委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督查落实的意见
各局(室、公司),区直属部门,街道:
为切实加强经开区管委会重要决策和管委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督查落实工作,不断完善管委会督查工作机制,提高管委会行政效能和执行力,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 基本原则
督查落实工作总的原则是围绕中心,着眼大局,全面系统,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确保管委会重要决策和管委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二、督查落实事项的主要内容和运行程序
(一)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管委会重要决策和管委会领导批示交办和分管领导明确指定督查督办事项的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工作。
(二)根据《吉林经开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的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对管委会主要领导主持的主任办公会议、分管领导主持的专题会议确定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四)对管委会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五)管委会办公室根据领导意见,提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事项,报分管领导批准,向责任部门下发《督办通知单》,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将办理结果综合汇总形成《督查报告》并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 准确确立督办事项。
督办事项的确立:一是管委会领导明确批示需要督办的事项;二是管委会领导明确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的事项;三是管委会领导明确提出由相关领导或部门组织落实的事项;四是管委会领导明确提出办结时限的事项;五是管委会领导高度关注的事项;六是上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中明确的事关重大、影响全局的事项。
(二) 明确时限及时督办。
对《吉林经开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的事项,管委会办公室要及时制定督查计划,适时展开督查。对管委会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确定的督查事项,管委会办公室一般要在2个工作日内拟订督查方案,提出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相关要求。对管委会领导指定督查督办事项,管委会办公室确定办结时限,及时督办。
(三) 跟踪管理督办催办。
对明确时限督查督办的事项,管委会办公室要抓好督办催办,加强督办事项的跟踪管理,及时、全面了解办理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落实。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管委会办公室要督促责任部门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并按照程序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
(四) 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对任务落实部门报送的承办事项落实情况报告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报告事项清楚、全面具体、结论明确、格式规范。任务落实部门关于批示件的回复报告要附带领导批示件复印件。涉密和特殊要求的纸质批示件,回复报告要附带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管委会办公室要退回任务落实部门重办重报。
(五) 规范文字载体格式。
1.督办通知单。《督办通知单》要明确送呈部门、需承办落实的具体事项、落实要求、完成时限、报送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督查报告。《督查报告》要简述督查事项的由来,所督查事项承办落实部门是否按时办结,并简述办结情况。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要明确说明未办结原因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推进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完成时限及可供领导参考的意见或建议。
(六) 完善督查通报制度。
管委会办公室要定期对任务落实部门的承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任务落实好要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督促整改,情况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计入绩效考评。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