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2018-0495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9日
标      题: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发〔2018〕2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9日
索  引 号: 001/2018-0495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9日
标      题: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发〔2018〕2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9日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

吉林经开区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吉林经开区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8年3月19日

 

 

吉林经开区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

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最大限度减少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带来的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吉林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的通知》(吉市环委办发函2018〕3号)要求,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特制定此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吉林市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按照疏堵结合,以堵促疏,近期以堵为主;用禁结合,以禁促用,远期以用为主的指导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保护我区空气环境质量。

二、 工作目标

20183月10日至5月15日,在全区境内全面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包括水稻、玉米、豆类农作物秸秆及地头杂草、落叶、垃圾、林下腐蚀物等。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发严重大气污染,影响全年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力争实现 “零火点目标。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问题。

三、 禁烧范围

全区辖区范围内禁烧秸秆重点防控区域:城市周边20 公里范围;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 10 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 10 公里的地带;林地、油库、粮库、重要通信和电力设施周围。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经开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胡秉吉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郭树明    管委会副主任

盛宝宇    管委会副主任

  员:李爱民    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胡继跃    财政局局长

李维华    经济发展局局长

冯彦斌    环保局局长

      科技局局长

      公安分局局长

方建明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赵占华    九站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冯彦斌兼任。

(二)职责分工

党工委办公室:制定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相关政策和重大意义,曝光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增强群众自觉意识,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经济发展局:综合利用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措施。加快推进秸秆成型燃料锅炉替代工作,为农户提供廉价的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科技局:加快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工业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新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引进开发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装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发展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化、产业化。

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对阻碍禁烧监管监督的不法行为,予以治安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政局: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逐步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环保局: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做好焚烧秸秆火点的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及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通报。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辖区内火点数量集中,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问责,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村(屯)进行全区通报,对具体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九站街道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辖区内秸秆禁烧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成立巡察组,各村均指定1名村干部为兼职监督员,明确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包村干部要深入一线抓落实。以村为单位,实现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察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争取做到2018年春季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数为零。

推广秸秆机收打捆。全面推广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为重点,抓紧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计划,在机场、高速、国道周边地区及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秸秆机收打捆工作,组织开展秸秆机收打捆工作试点,建立健全秸秆机收打捆工作机制。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顺利完成,切实保障区域内秸秆资源有效收储和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种植养殖业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秸秆青储技术,鼓励养殖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

五、主要任务

(一)明确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秸秆禁烧。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负责本区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村(屯)的具体任务,落实包保责任。九站街道主要领导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深入一线抓落实,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建立完善奖惩措施,实现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

(二)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村广播、经开报等区内媒体,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露天焚烧秸秆带来的危害,提升村民禁烧意识,自觉遵守禁烧规定,在全区营造禁烧工作良好氛围。街道、村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要提高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行为的地区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强化巡查监管,建立工作机制。以村(屯)为单位,建立巡查报告制度,每天逐级上报前一天巡查情况。各村(屯)巡查情况报九站街道,九站街道汇总后上报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农业、公安、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关键时段、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频次密度,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夜间、假日现场检查,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 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

(四)疏堵并举,加大综合利用。在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的同时。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多渠道推进秸秆资源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减少环境污染。经发、科技等部门要加快谋划启动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提高我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五)强化监管,严格追究责任。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辖区内火点数量集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问责,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村屯和两种部门进行全区通报,对具体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联系人:冯彦斌63501371    赵鑫宇6350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