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2018-0496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8日
标      题: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严控财政性资金支出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发〔2018〕34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8日
索  引 号: 001/2018-0496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8日
标      题: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严控财政性资金支出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发〔2018〕34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8日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

严控财政性资金支出的意见的通知

 

 

各局(室,公司),区直属部门,街道: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严控财政性资金支出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84月18日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严控财政性资金支出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肃预算约束机制,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根据《预算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针对严控财政性资金支出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预算管理

(一)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遵循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已批准的预算非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二)严控预算追加。除国家、省市和开发区管委会做出的政策性调整、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支出外,不得追加预算,严禁“现用钱现请示”。

(三)加强结余管理。基本支出结余由财政当年收回,项目支出结余由财政隔年收回。严禁单位继续使用应收回结余资金。

二、加强支出管理

(一)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1.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管委会接待工作细则》要求支出。

2.严格出国(境)管理。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按《管委会因公出国(出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支出。

3.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用出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按《管委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细则》要求支出。

(二)强化经常性支出管理。

1.严禁违规发放补贴和奖金。工资和奖金、劳务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类支出,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执行,严禁高于吉林市其他城区发放。严禁“吃空饷”事情发生。

2.严格会议管理。除召开超管委会现有会议室承载范畴临时借用企业大型会议室可适当支付租用费外,区内召开会议要求使用自有会议室,不得发生会议费支出。

3.严格公务出差管理。实施领导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出差人数和天数。差旅费严格按照《管委会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支出。

4.严控办公设备购置。严格执行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和报废年限,办公家具更新年限不低于15年,电脑不低于5年,打印机和复印机不低于6年。

5.严控办公经费支出。多用电子文件材料,减少打印和印刷数量,纸张须双面使用。严控水电消耗,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控报刊杂志征订。

(三)加强项目支出管理。

1.建设项目支出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管委会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重大民生支出管理。单位须依据上级政策要求、我区实际情况和吉林其他城区执行情况和标准等,向管委会报请重大民生支出预算,严禁以民生名义虚报项目。

3.专项活动支出管理。单位根据上级或管委会决定的经贸交流、投资洽谈和商务出访等活动组织制定方案,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向管委会报请专项活动经费预算,严禁专项活动超预算支出。

三、加强财务管理

(一)严格财务会计管理。严格执行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会计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要做到账账、账表和账实相符,要做好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

(二)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以截留收入、套取支出、用假发票骗取资金、上下级单位转移资金等私设“小金库”,严禁将费用转嫁下级单位。

(三)严格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管委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目录、采购限额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开展政府集中采购业务。

(四)严格国有资产管理。要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依法设置、登记资产管理账簿,严禁资产账外管理,严禁非法转移和侵占国有资产。

(五)严格公务卡结算管理。单位要参照管委会公务卡管理方式,通过公务卡办理差旅费等日常经费支出的结算业务,减少现金的提取和使用。

四、加强责任追究

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管好用好财政性资金。要公开财政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区审计和监察部门审计和监督力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要依纪依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执纪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本意见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