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通知
社会事业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站街道、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教育部、食药监局、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4〕19 号)精神,为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鉴定、补偿、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处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预防接种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经开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领导组
组 长:尤 忠 社会事业管理局 局长
成 员:杨庆云 社会事业管理局 副局长
张振怀 总工会 副主席
路瑛波 财政局 副局长
张永山 教育局 副局长
张晓丹 食药监局昌邑(经开)分局 副局长
于 雷 人社局 副局长
张书铭 九站街道 主任助理
王艳梅 疾控中心 副主任
领导组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并协调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补偿、医疗康复、生活救助、入学就业、残疾照顾等相关政策;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相关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及时沟通交流相关工作信息;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畅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信访渠道,依法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信访案件,保障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及其家庭正当权益,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各成员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解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政策;组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调查诊断、医疗救治;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引发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按程序向市卫生计生委申请补偿经费;依法依规对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致残儿童的父母批准再生育;按照原卫生部、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等有关规定,把残疾病例的畸残矫治手术和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时向食药监局通报疑似疫苗质量问题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优先为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致残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康复救助;对 0~6岁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致残的残疾儿童优先提供康复服务、配备适宜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鼓励并帮扶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致残的残疾人享受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
食药监局负责疫苗质量和流通监督管理;配合卫计办对疑似因疫苗质量问题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及时向社会事业管理局通报疫苗不良反应、疫苗质量检测信息。
人社局负责优先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致残的残疾人纳入各级政府就业帮扶工作范围,为其提供适宜的工种、岗位;按照原卫生部、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 号)等有关规定,把残疾病例的畸残矫治手术和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九站街道(民政局)负责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患儿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范围,对其中的贫困重度残疾病例给予重点保障。
教育局负责依法解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致残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问题,落实学前教育、免费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保障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致残儿童享有同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财政局负责将预防接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障一类疫苗储运、预防接种单位监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等工作正常运转。
总工会负责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特殊困难家庭优先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
二、成立经开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技术指导组
组 长:孙绍华 事业局公卫监督办主任 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王艳梅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主管护师
丁 顺 区医院副院长 主任医师
白雪峰 双吉医院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成 员:邵泽红 区疾控中心计免科长 副主任护师
仲丛玲 经开区医院儿科 副主任医师
张 君 双吉医院内科 副主任医师
刘世勤 双吉医院外科 副主任医师
宋永峰 双吉医院影像科 副主任医师
崔建华 经开区医院内科 副主任医师
王秀权 松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医师
齐农科 松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医师
常 钢 经开区天合医院中医 副主任医师
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和医疗救治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信息共享
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辖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网络,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监测医院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并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信息共享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要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信息的主动搜索与审核、分析。对发现的重大疫苗不良事件或疫苗安全性相关问题,要及时互通信息并联合调查处置。
四、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救治与康复
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救治网络。辖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救治定点医院(经开区医院、双吉医院),负责辖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救治与康复;各定点医院要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救治专家组,及时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制定治疗和康复方案,确保病例得到高质量的治疗和康复服务,努力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给病例及其家庭带来的不幸降至最低程度。
五、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和鉴定工作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分别成立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药学等专家组成的调查诊断专家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牵头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3 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情形的调查诊断由市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必要时提请省级提供技术指导;其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由区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必要时可提请市级提供技术指导,避免对同一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重复诊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规范鉴定工作,确保鉴定工作科学、准确。
六、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补偿与救助政策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设专人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政策解释、教育疏导、信息沟通和补偿工作,要按照省卫
生计生委的统一要求指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监护人填报补偿申报材料,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申报,及时将市级财政下拔的补偿款发放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监护人,确保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及时得到政府补偿。要高度重视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信访案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耐心听取相关诉求,依法依规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严防严控越级上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8 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