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2018-0501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发〔2018〕88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3日
索  引 号: 001/2018-0501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发〔2018〕88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3日

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

权属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吉林经开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89月3日

 

吉林经开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统一权属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第四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第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精神。严格遵照省、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上级工作任务安排,全面梳理本单位在用、闲置、出租和出借办公用房的权属关系,做好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管委会领导对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领导研究决定特成立“吉林经开区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徐有吉担任组长,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马晓峰担任副组长,党工委办公室主任李爱民、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方建明、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袁守君、财政局局长胡继跃、国资局局长白椰、城建办主任石玉军、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王玉章、市政公用局局长董世纪、九站街道党工委书记赵占华、双吉街道党工委书记姚宝峰、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尤忠、教育局局长张向荣、公安分局局长黄迪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马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工作的综合协调,调度各成员单位上报相关材料,对材料进行统一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就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市管局沟通联系,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二、统一权属登记范围

(一)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为机关服务随机关一起办公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各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包括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及占有、使用应属于机关房地产的其他单位。

(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同时还应包括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技术业务用房,经营性用房,过去机关以经商、办企业等各种形式所形成的房地产,原机关所属的经销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其他单位占有使用机关的房产及其相应的土地,以及与机关土地、房产等相关资源的出租(如基站、自动售货机、取款机等)、出借的资产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5日前完成)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本次办公用房权属清查工作,认真填报相关数据表格并形成本单位的房屋清查报告。

清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理清正在使用、闲置未用、出租、出借的土地、房产以及协会、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占用行政机关的各种房地产的情况;二是查清本部门(单位)办公用房及土地的来源和办证情况,已在土地、房产部门进行权属登记办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他原始档案资料;三是移交给其他部门的,需要提供移交手续及相关资料;四是尚未进行登记办证的需要提供新建、翻建、改建或扩建办公用房的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等批准文件和证书,或通过调拨、接管、接收、沿用、购买、交换等形成的办公用房的有关批准文件和资料;五是将机关办公用房权属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部门登记的,以及把与土地、房产相关的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单位,要如实提供相关房地产的资料并详细说明情况。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关规定说明情况,报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统计上报阶段(9月7日前完成)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清查结果,按照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认真撰写清查综合报告,报告中要对房产建设情况、资金来源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情况,未能办理的原因;办公用房自用、闲置、出租、出借等使用管理情况;房地产登记入账情况,是否存在产权纠纷、证照遗失及抵押等其他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严格按照“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调查表”、“‘二证齐全’资料确认表”、“房产登记资料确认表”、“土地使用登记资料确认表”和“无房产证、土地证资料确认表”的填表要求,详细阅读填报说明,认真逐项填报相关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不得瞒报、漏报。名下没有房地产的部门(单位)也应如实填报。清查综合报告和电子数据表格电子版于9月7日(星期五)下班前报送至办公室王筱琬处。

四、工作分工

1.管委会办公室(档案局)负责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情况的统计上报和权属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配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土地、房产的移交和统一权属变更登记工作;负责协助各相关单位的档案查阅工作。

2.纪检监察室和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本次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拒不移交房地产资料的部门,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3.财政局会同国资局负责提供管委会办公用房的详细资产账目(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入账单位,资产编号,账面原始价值,是否有抵押情况等)。

4.人事局负责提供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为机关服务随机关一起办公的事业单位的名单;隶属于本机的事业单位,公安扩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名单。

5.教育局和社会事业局结合人事局提供的事业单位名单负责本本系统下属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协助完成数据表格和清查综合报告的上报工作;负责孵化园办公楼的全面清查和数据上报工作。

6.九站街道和双吉街道负责本级机关及乡镇、社区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督促和指导,及时完成表格数据和清查综合报告的上报工作。

7.市政公用局负责环卫办公楼的全面清查和数据上报工作。

8.公安分局负责下辖派出所房产统一登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重视程度。办公用房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权属登记是明确国有资产所有权、做好资产管理的基本措施,同时《党的纪律处罚条例》最新增添违反规定使用办公用房的处罚规定。因此,各相关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规定时间如实申报资料,做到彻底清查,如实反映。   

(二)迅速落实工作。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需要多部门配合完成,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第一时间落实本部门责任分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工作能按时保质完成。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查清本部门的房地产情况,对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拒不移交房地产资料的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附件:1.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调查统计表

2.“两证齐全”资料确认表

3.房产登记资料确认表

4.土地使用登记资料确认表

5.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资料确认表

6.“两证齐全”房产办理权属变更所需材料清单

      

人:王筱琬

联系电话:63451999  18744055077

附件1

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调查统计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房产位置

 

建设情况

总建筑面积:           

楼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总占地面积:           

 

总投资               万元    财政拨款            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建设钱款            万元

自建  □         购买  □        接收  □         其他  □

合建单位:

合建分成比例:

房产管理
情况

竣工验收 □    已办产权 □    未办产权 □    正在办理产权□

房屋所有权人:

产权证号:

建筑施工竣工图:    有  □            无 □

地产管理
情况

已办产权 □           未办产权 □          正在办理产权 □

土地使用性质:   行政划拨 □        出让 □       其他 □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已交土地出让金 □  未交土地出让金 □  欠交土地出让金、租金     万元

用地范围图:      有  □              无 □

资产情况

实际入账单位:

资产编号:

账面原始价值:

抵押情况

资产移交单位:

资产接收单位:

管理使用
情况

自用建筑面积(

闲置建筑面积(

出借建筑面积(
借用单位:

出租建筑面积(

合约签订时限:

      元/年

年付□ 半年□ 季付□ 月付 □

租用单位名称:

备注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纪检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填报说明:
    1、总建筑面积,填写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面积测量报告认定或房产证上的面积。
    2.总占地面积指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证认定的或产权证上的面积。
    3、同一单位名下房地产以单处房地产为单位分别填写。
    4、若存在权属纠纷、产权证遗失、资产抵押等其它情况,请在综合材料中详细说明情况。
    5、表格内口在相应栏目打√。
    6、提供产权证、土地证等权属证件复印件,随统计表一并上报。
    7.若出租(出借)情况较多,可按按照表中相关条项,另附表说明。
    8.如本单位无房地产,请在备注栏说明,直接报送。
   


附件2

“两证齐全”资料确认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房产位置

房屋所有
权证号

国有土地
使用证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备注

 

 

 

 

 

 

 

 

 

 

说 明

1、一表一房,同一单位、多处房产的须分别填报。
2、若多处房产共有一张房产证或土地证的,则填报同一张确认表即可。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纪检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附件3

房产登记资料确认表

(有土地证、无房产证)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所需资料

备注

房产
位置

 

 

 

 

1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2

地名、公安编号证明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竣工验收证明

 

 

 

5

房屋规划平面图

 

 

 

6

人防证明(有地下室的提供)

 

 

 

7

房屋测绘报告

 

 

 

8

其他相关资料(请列举)

 

 

 

说 明

    1、此表为办理房屋所有权相关证件所需资料,请各“房屋权属单位”对现有保存的原始资料进行确认,后续办理相关证件需提供。根据资料情况在“有”“无”栏打“√”进行确认。
    2、有土地证、无房产证的填报此表。一表一房,同一单位、多处房产的须分别填报。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纪检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附件4

土地使用登记资料确认表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所需资料

备注

房产
位置

 

 

 

 

房产证号

 

 

 

 

1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

用地范围图

 

 

 

3

建设用地批准书

 

 

 

4

土地勘测报告、权籍调查表

 

 

 

5

其他相关资料(请列举)

说 明

    1、此表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相关证件所需资料,请各“房屋权属单位”对现有保存的原始资料进行确认,后续办理相关证件需提供。根据资料情况在“有”“无”栏打“√”进行确认。
    2、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填报此表。一表一房,同一单位、多处房产的须分别填报。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纪检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附件5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资料确认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所需资料

备注

房产
位置

 

 

 

 

房产登记资料

1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2

地名、公安编号证明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竣工验收证明

 

 

 

5

房屋规划平面图

 

 

 

6

人防证明(有地下室的提供)

 

 

 

7

房屋测绘报告

 

 

 

土地登记资料

1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

用地红线图

 

 

 

3

建设用地批准书

 

 

 

4

土地勘测报告、权籍调查表

 

 

 

5

其他相关资料(请列举)

说 明

    1、请各“房屋权属单位”对现有保存的原始资料进行确认,后续办理相关证件需提供。根据资料情况在“有”“无”栏打“√”进行确认。
    2、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的填报此表。一表一房,同一单位、多处房产的须分别填报。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纪检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附件6

“两证齐全”房产办理权属变更所需材料清单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调拨)审批表及清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房产证、土地证,各权属单位自备);
    3、登记申请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
    4、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必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7、代理人身份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8、契税完税证明(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办理);
    9、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名称变更文件依据(收复印件,单位公章);
    10、独立宗地的房产,需提供土地勘测报告等(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各权属单位配合)
    11、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