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2018-0501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发〔2018〕8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5日
有效性:
索  引 号: 001/2018-0501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发〔2018〕8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5日
有 效 性:

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殡葬领域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管委会决定从20187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吉林经开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88月25  


吉林经开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和整治范围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聚焦我区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系统治理,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和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行为,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区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等涉及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销售丧葬用品的设施场所,以及铁路线、公路线、江河湖泊和水库沿岸两侧散埋乱葬行为。

二、 整治内容

整治重点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散埋乱葬治理,共3大类具体情形。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沿街路两侧占道摆放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火葬区内违规制造出售棺材的行为。

    4.未经批准非法从事遗体运输的行为。

5.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三)散埋乱葬违法违规行为。

违规在铁路线、公路线、江河湖泊和水库沿岸两侧建坟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20187月下旬-7月底)。

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适合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全面自查,查改结合(20187月下旬-813日)。

    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底数、找准问题,作为开展整治行动的依据。建立整治问题清单台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和时限,查改结合、边查边改。

    (三)开展检查,强化落实(20188月下旬)。

    由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省自查检查参照表中涉及的11个方面43项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对上报或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指导意见并联合推动整改。各相关部门也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领域和系统进行进一步部署督察。同时,做好迎接省市联合督查组指导督查的各项准备。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10日前)。

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联合检查结果,对本辖区、本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从整治行动反溯现行机制、制度上存在不足,探索殡葬行业规范进入、严格监管、综合监管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四、 组织保障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 长:徐有吉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赵占华   九站街道党工委书记 

姚宝峰    双吉街道党工委书记

刁玉峰    九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组 员:李爱民    党工委办公室主任、新闻中心主任

袁守君    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

赵永军    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雪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公安局分局局长

苏国福    工商局分局局长

郑昌龄    物价局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九站街道(民政办)。

办公室联系电话:63056563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党工委办公室(新闻中心):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报道和舆论宣传,加强舆情监测,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法制办):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对街道及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促进街道和各部门依法行政。

国土分局:依法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

九站街道(民政办):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自查等工作。配合公安、国土和林业、行政执法、工商、物价等部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

九站街道(林业办):依法对林地建坟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

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

社会事业管理局: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内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

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丧葬用品运输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聚众闹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或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网监部门要关注网络舆情,打击恶意炒作、混淆是非的行为。

工商分局: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除价格垄断以外的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查处未经审批擅自生产销售殡葬用品行为,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物价分局: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定价,违反规定乱收费,价格欺诈,实施价格垄断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对不执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老年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九站街道、双吉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的各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和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自身职责作用,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作为,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解决。

(三)综合施策,依法推进。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散埋乱葬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要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散埋坟墓整治可采取迁移与落碑、植树、种草、覆土等方式进行综合改造。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宣传,主动引导。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定期通报,总结经验。全区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行通报制度,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和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的通报。因此,各街道、相关部门,要做好经验总结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813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并加盖公章,同时填报《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参照表》;822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并加盖公章910日前报项整治情况总结并加盖公章。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377355212@qq.com)。

整治行动期间,设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举报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举报。

吉林市公开举报投诉电话:0432-62066960

九站街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0432-6305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