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2019-07545
分  类: 电子政务;文秘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标      题: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工作纪律和业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发〔2019〕7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索  引 号: 001/2019-07545 分  类: 电子政务;文秘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标      题: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工作纪律和业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经开管发〔2019〕7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各局(室),基层单位,双管单位:

为树立经开区良好的政务形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管理,改进窗口人员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政务大厅(分厅)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办电2019〕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政务大厅(含街道、社区、派出所便民大厅)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严格纪律管理

(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八注意”。一注意:不迟到、不早退,需按规定请销假;二注意:玩手机、吃零食,网上无关都禁止;三注意:打瞌睡、闲聊天,状态萎靡不能要;四注意:严标准、有秩序、办公区域要整洁;五注意:不敷衍、不推诿,首问首办效率高;六注意:不索贿、不受贿,违法乱纪手莫伸;七注意:着工装、仪表整,胸前标牌要戴好;八注意:忌冷硬、有耐心,文明用语不能少。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AB角顶岗制度。暂离工作岗位时,应将去向指示牌放置在受理窗口前,并要清楚指明工作人员所去的区域,例如:去后台审批区、去卫生间。因窗口服务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在岗位受理业务的,必须落实好AB角顶岗人员,做到不缺、空岗。

(三)要做好“四防”安全保障。政务大厅(分厅)要做好防失泄密,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工作,要建章立制,专人负责,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四)窗口要保持规范、整洁。窗口办公桌和服务台除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文具用品及资料外,不许摆放花草、饰品、玩具、箱包等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有用的纸张及时放到材料盒内,无用的纸张要及时清理,保持桌面整洁和物品摆放整齐。

二、严格业务管理

(一)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告知具体承办部门。

(二)要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各窗口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逐项提供纸质一次性告知单,向咨询或办事群众明确告知事项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承诺实现、收费依据和标准、窗口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窗口人员对不易理解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坚决杜绝因一次告知不到位造成群众“反复跑”等现象。

(三)要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对于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对于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三、严格责任追究

由区政务服务局(软环境办公室)牵头,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区内所有政务大厅及服务窗口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涉事部门主要领导及涉事工作人员责任。情节较轻的,对涉事部门和涉事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按照《吉林省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对涉事工作人员和涉事部门主要领导给予相应处分。同时,重点对办事推诿或粗暴对待办事群众,造成延误审批、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等违纪违规行为,以及上级监督部门暗访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要予以从重处理。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