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吉林市城市出入口周边及公路、铁路
两侧环境综合整治经开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吉林市城市出入口周边及公路、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经开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9年11月8日
吉林市城市出入口周边及公路、铁路两侧
环境综合整治经开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环境秩序,增强人民满意度,依据《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精神和《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出入口周边及公路、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建联发〔2019〕26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开区管委会决定从2019年至2020年集中开展城市出入口周边及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城市出入口周边。
主要对松江北路城区段等城市出入口周边可视范围内,以整治脏乱、美化绿化、安全通畅、景观提升为重点,打造整洁、安全、美观、有序的城市出入口景观。
1.清理违法建(构)筑物。依法全面清理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责任分工:按照职能划分由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集体土地)、建设局(工地)、各街道及社区、等相关部门配合。
2.治理各类垃圾和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现象。彻底清除各类垃圾;整顿无序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经营场所;依法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和随意摆摊设点;治理出入口周边乱贴乱画、乱扯乱挂行为。
责任分工:城管执法局、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建设局、市政公用局、各街道及社区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修复立面容貌。改造出入口周边可视范围内有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的建筑、围墙立面;依法整葺影响观瞻的破旧建筑。
责任分工:住宅小区整治由住建局、街道及社区牵头,非住宅小区楼体和相关产权单位由城管执法局、协调相关产权单位进行整治,相关部门做好配合整治工作。
4.强化交通组织。规范交通管理,加强交通组织,完善停车服务功能,治理违规停放、占道修车、超限超载、沿途洒落等行为;规范物流货站等经营服务活动,保证交通安全顺畅。
责任分工:按照工作职能由交管中队和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责全力配合。
5.提升景观效果。提高绿化覆盖率,打造绿色生态廊道,消除裸露地面;提升亮化美化效果,在满足行车安全需要的基础上增加亮化景观设施,体现地方元素,塑造优美景观。
责任分工:市政公用局做好整治工作。
(二)公路沿线。
重点对国省干道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协调吉高集团对我区内涉及的珲乌高速(G12)、绕城高速等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保障行车安全,促进景观提升。
(公路管辖范围原则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国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交通部门管辖区域外的同时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已确权的按确权划分。)
1.规范标志标牌。严格控制非公路标志标牌数量,规范公路标志设置;消除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増设具有地域特色的公路服务设施,全面优化美化公路出行人文环境。
责任分工:市交通局牵头,区市政公用局、城管执法局配合。
2.清理违法建筑、牌匾。依法清理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经开区内涉及的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两侧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责任分工:市交通局牵头,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城管执法局、建设局、街道及社区配合。
3.强化环境治理。全面清理公路两侧各种垃圾,消除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污染”;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
责任分工:市交通局牵头、区市政公用局、城管执法局、建设局、街道及社区按照各自职责配合。
4.整治安全隐患。按照公路安全保护要求,排查并清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采矿、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隐患;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及防护栏、防护网、龙门架等安防设施的日常维护。
责任分工:市交通局牵头对公路两侧设施和开采作业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5.提升绿化美化。按照公路绿化规范,增加公路两侧绿化面积,具备条件的要在公路用地外恢复、新建、改造、更新防护林带,提升公路两侧绿化美化水平,打造不同风格的美丽景观。
责任分工:市政公用局等相关部门。
(三)铁路沿线。
以安全、干净、整洁、绿色为重点,消除我区内涉及的长珲城际线、长图线等经开区范围内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脏乱差现象,有效控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打造安全有序、整洁优美的铁路沿线环境。高速铁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建立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督〔2017〕36号)要求,认真落实。
(铁路管辖区按吉林市实施方案执行,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1.整治违法建设。依法清理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整修破损建筑和老旧功能用房;清除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治理沿线乱贴乱画乱挂行为。
责任分工:铁路管辖区按吉林市实施方案执行,其他区域由街道负责,城管执法局、规划和区自然资源分局、建设局配合。
2.整治环境卫生。整治车站站区、主要进出口、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内、生产办公院落、员工生活区以及其它铁路控制区内的卫生环境,消除卫生死角,加强日常保洁;清除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清除沿线“白色污染”;规范沿线依法依规设立,但不符合设立标准的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等;清理沿线违法违规设立的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等。
责任分工:铁路管辖区按吉林市实施方案执行,其他区域由街道牵头,城管执法局、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局、市政公用局及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
3.管控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铁路安全管理要求,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发生各类影响铁路列车通行安全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责任分工:按照市实施方案执行,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实施。
4.加强造林绿化。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充分利用空闲地、荒地、拆违治乱后的土地资源,提高绿地覆盖率,消除铁路两侧裸露地面和空闲地;高铁沿线达到“点上绿化成景、线上绿化成带、面上绿化成林”的景观效果。
责任分工:市政公用局、城管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建设局、街道按照职责及属地管理原则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波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雪松 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玉章 九站街道党工委书记
祝嘉蔚 双吉街道主任
成员: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经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街道及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局,负责此项工作协调调度。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8月31日前)。召开经开区城市出入口周边及公路、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各部门、责任单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详细工作方案及具体任务推进表,于9月5日前报城管执法局(联系人 刘博电话:63451983,邮箱:187158351@qq.com)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部门全面部署发动,严格履行职能,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全面开展推进各项排査整治工作。通过攻坚行动,完成拆除违法建(构)筑物、规范标志标牌、清运各类垃圾、清理乱贴乱画乱挂、整顿无序市场和废品回收站(点)等经营场所、依法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和随意摆擁设点、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公路和铁路沿线安全排査整治等工作,其他工作完成总任务量的60%以上,为下步工作奠定基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现固整治成果,全面夯实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常态,杜绝问题反弹。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整治工作全面检查验收并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带头参与整治行动,认真排查责任范围内问题,制定详实整治方案和任务推进表,细化到月、周,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夯实各项任务,确保整治行动见实效,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未能尽职履责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机制。
(二)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立足本职,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联系人,同时各部门、单位间要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并积极配合和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建立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督〔2017〕36号)要求落实双段长工作制。
(三)定期调度,确保实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对难点任务组织会商,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报管委会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