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吉林经开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20年5月6日
吉林经开区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53号)、《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室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办发〔2019〕21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区城市安全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经开区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到2022年,按照吉林市统一要求,经开区城市建成区基本达到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区标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1.科学制定相关规划
(1)将安全发展理念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综合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内容。(责任单位:经发局等相关部门)
(2)编制、修订综合防灾减灾、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洪、安全生产、消防、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九站街道、消防救援大队、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市政公用局等相关部门)
2.提升空间布局安全
(3)以安全为前提,科学规划和调整全区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及其他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责任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
3.严格建设项目审批
(4)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前的评估论证,依法实施安全评(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含消防)等。(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住建分局等相关部门)
4.严格执行安全标准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电力设施及电梯等的技术标准。(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住建分局、市政公用局、九站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相关部门)
5.加强基础设施管理
(6)强化管网安全管理。摸清全区地下管网分布流向情况,绘制完善燃气、供水、供热、供电、雨污排水等管网图。科学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有序推进全区地下管网依据规划采取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建设,新建道路同步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适时推进建设在线监控系统,配备GPS巡检定位、远程监控、探漏监测、泄漏报警和抢险机械等装置,更新改造燃气、供水、供热等老旧管线。(责任单位:市政公用局、开发总公司、金成公司、住建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及其他负有地下管网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7)加强城市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路网,保障安全过街需求,推进城市主道路全部安装物理隔离设施。推进建设人行步道和非机动车道,加装防护栏、反光镜、警示桩、防撞墩、减速带等设施,加强车速测定、信号设施、智能提示、电子警察的应用和管理。(责任单位:住建分局、交管中队等相关部门)
(8)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普通、小型和微型消防站以及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高层建筑按要求全部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公示牌。(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
6.加强城市运行安全
(9)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热、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交管中队、住建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
(10)强化城市管网信息共享和监管监控,防范外力破坏地下管线事故。(责任单位:市政公用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开发总公司、金成公司等相关部门)
7.强化消防队伍建设
(11)根据实际组建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等专兼职消防力量。高层建筑按要求全部配备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分局、九站街道、双吉街道等相关部门)
8.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12)深化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经发局、市政公用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相关部门)
9.推进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
(13)落实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有序组织实施。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或依法关闭退出工作。制定并执行新增产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把好准入关,促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二)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
10.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
(14)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定期评估制度,每两年对城市安全风险开展1次全面普查、辨识和评估,制定城市安全风险清单,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绘制“红、橙、黄、蓝”4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及时更新发布。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实现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对城市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等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15)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大客流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社会事业管理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1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16)落实省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强化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有关部门)
1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17)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管理,改造提升现有化工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加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和监测预警系统。严格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强化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监测监控。(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市政公用局、九站街道等相关部门)
(18)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公交车、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强化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治理。(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市政公用局、九站街道等相关部门)
(19)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等问题。(责任单位:住建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
(20)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力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单位与维护单位加强检测、维护保养工作,保障电梯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住建分局、九站街道等相关部门)
(21)加强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开展城市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分局等相关部门,各街道)
(22)开展施工前作业风险评估,加强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及塔吊、脚手架在使用和折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住建分局、市政公用局等相关部门)
13.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23)加强洪涝安全治理,疏通江河行洪通道,统筹强化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重点易涝点按计划完成防涝改造。(责任单位:九站街道、市政公用局等相关部门)
14.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
(24)完善各类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社区预案有效衔接,按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
(25)结合实际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方面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建立完善日常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制度,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中小型企业要与相邻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26)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储备各类应急资源,强化日常管理、使用和培训。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利用广场、校园等宽阔地带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责任单位:九站街道、应急局、双吉街道、社会事业局、教育局等各有应急物资储备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
15.落实安全责任
(27)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党工委、管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责任单位:安委办、九站街道、双吉街道)
(28)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各相关部门城市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经发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分局、市政公用局、社会事业管理局、教育局、九站街道、双吉街道、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管中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
16.健全监管体制
(29)根据城市安全发展特点和要求,健全完善城市安全监管体制,推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
(30)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党工委办公室(人事局),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
17.增强监管执法能力
(31)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规范行业领域执法检查流程,持续提升执法检查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现场精准执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
(四)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18.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32)推进落实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工作。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制度,明确和落实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惩戒和激励措施。(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住建分局、市政公用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相关部门)
19.强化安全科技应用
(33)加快建立我区城市安全专家库、知识库、案例库,健全辅助决策机制。在风险防控、灾害防治、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重点应用和配备适用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有毒有害危险品等条件下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设备。(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
20.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34)开展社区危险源普查和风险辨识评价,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提升交通、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学校、高层建筑、居住小区等部位安全防范水平。以社区和小区为单位,加强实景式防灾训练。到2020年底全区至少创建2个安全社区,到2025年50%社区达标,到2030年全部达到安全社区标准。(责任单位:九站街道、双吉街道)
2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35)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固化推广“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司法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管中队、总工会、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36)强化安全公益宣传,在主流媒体每周播放安全提示用语不少于3次。各街道和社区利用现有设施,在活动室、公共广场等场所定期播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片,每季度至少1次。〔责任单位:党工委办公室(人事局)、应急管理局、九站街道、双吉街道等相关部门〕
(37)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应急管理、公安、交管、消防、教育等部门每年制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计划,至少开展2次专题教育,每次都要做到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全覆盖。利用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和宣传栏,以及微博、微信等,普及安全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交管中队、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分局等相关部门)
22.提高安全素质技能
(38)将安全教育演练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定期开展消防、防震、疏散、逃生等各类安全应急演练,实现安全教育师资、教材、课时、培训、演练“五落实”。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安排2课时安全教育,并将安全知识纳入日常考试内容。新生安全教育要纳入军训内容一年级必修课。加强安全教育实践环节,每学期至少观看1次安全教育片、组织1次应急演练、开展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教育局)
(39)强化企业安全宣传培训,制定各岗位安全行为规范,以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应急处置为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农民工专项培训、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各企业要在明显位置设立安全文化标语和宣传栏,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1次安全教育片,提升职工安全素养,营造企业安全氛围。(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吉林经开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领导小组,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管委会各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责任单位落实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是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各责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区部署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明确牵头机构和责任人,调动本部门本单位所有力量,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定期对本行业领域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重点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安委会将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三)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有关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要借助媒体力量,广泛宣传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沟通。负有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任务的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承担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工作方案。安委办要及时调度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城市安全发展整体统筹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