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外资外贸企业圆桌会议机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吉林经开区外资外贸企业圆桌会议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28日
吉林经开区外资外贸企业
圆桌会议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推动外贸发展促稳提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落实省、市政府工作要求,着力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全面了解外资外贸企业在我区投资发展情况,更好地为外资外贸企业和重点项目服务,不断以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提供新动力、新机遇,为构建开放型经开注入强劲动能,建立吉林经开区外资外贸企业圆桌会议机制(以下简称圆桌会议)。
一、组织形式
圆桌会议为专题研究解决吉林经开区外资外贸企业实际问题诉求的重要议事方式,实行召集人制度,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第一召集人,各投资促进局为固定成员单位。
圆桌会议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组织开展外资、外贸企业圆桌会议日常工作,联系对接企业,收集整理企业诉求、分类转办、跟踪调度、督查督办等,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工作。
二、实施方式
圆桌会议采取座谈会、早餐会、下午茶等形式进行,各成员单位通过本部门现有机制、渠道、平台收集意见建议,可以把外资企业请进管委会听取意见诉求,也可以深入企业走进生产现场或项目现场,主动上门服务。
圆桌会议采取不定期召开和年度召开相结合方式,因势设置主题,聚焦企业关注重点热点问题,主要听取企业的意见、诉求及成员单位提报的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探索建立企业重要来宾和重要事项通报机制,当企业遇有上级公司领导、合作伙伴来吉及企业其他重要事项,需要管委会友情互动、共商大计时,可及时通报办公室,双方协商适时启动召开圆桌会议。
三、交流内容
圆桌会议可根据企业需求,交流内容采取对企业发言不审查问题、不框定范围、不限定内容的“三不”原则。
(一)引导企业家谈问题、讲困难、提诉求。鼓励企业发言开门见山,不讲虚话套话客气话。涉及到的责任单位要做到不回避问题,坦诚交流,能够现场回应的意见诉求应当场予以回应,不能当场回应的会后应进一步认真研究,并将有关答复及时反馈企业。
(二)鼓励企业家为开发区发展建言献策。拟从积极参与圆桌会议的企业负责人聘请经开区发展顾问,从而增强重点企业负责人作为新经开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更好激励企业植根开发区实现更大发展。
(三)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发展战略指导。提高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正面引导,提振外资、外贸企业发展信心。加强企业发展战略指导,围绕企业主导行业和核心产品方向,搜集并向企业提供国内外高端智库行业研究报告。
四、办理机制
(一)提出问题清单。圆桌会议办公室负责会前收集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圆桌会议问题清单,通知成员单位参会,明确承办责任部门。
(二)分类梳理诉求。会议结束后,办公室负责分类梳理圆桌会议问题清单,形成问题台账。办公室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实行交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复杂问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深入研究、限期回复。
(三)形成工作闭环。办公室根据问题台账办理情况适时开展回访问效、督查督办,将有关情况报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形成“现场办公”“跟踪督办”“限期办结”的工作闭环。不定期通报交办问题完成情况、落实成效。每次圆桌会议召开时,圆桌会议办公室要根据责任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对上一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解决落实情况进行工作交流。
五、组织机构
组 长:简俊峰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董海峡 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党工委办公室(人事局)、管委会办公室、信访局、经济发展局、统计局、科技局、财政局、规自分局、住建分局、市政公用局、城管局、经合局、各投资促进局、应急管理局、金融服务局、社会事业管理局、教育局、人社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巡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