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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吉林市政府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指导意见》、《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等三项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汇总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网(http://xxgk.jleda.gov.cn/gzbm/cyqfzhggj_18165/ndbg/)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地址:吉林市经开区化纤社区吉林银行楼上415室,邮编:132000,电话:0432-63501392,电子邮箱:jlssthjjjk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持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按照市局和经开区管委会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政务公开的影响力、针对性进一步增强。 

(一)细化完善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形成了由局长亲自抓、专人具体抓、全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分局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对需更新的信息由专人及时上传相关网站,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对文件公开属性进行程序认定,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按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为方便驻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进行现场查询和业务办理,分局及时发布建设项目审批公示信息,国家、省、市新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部署等。  

(二)紧密结合工作,增强政务公开针对性  

利用“六五环境日”以及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经开执法大队日常监察、专项检查等工作机会,向驻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各种环境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获取信息的方式,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官网政务公开信息,方便管理相对人查询政务公开信息。同时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规范,完善相关工作记录。  

(三)学习管理并行,做好政务公开保密工作 

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同志积极参加管委会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各种培训和布置工作,不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对《保密法》等法规的学习,不断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机制,完善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严格把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104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未收到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和不予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在市局、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企事业单位、公民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和需要改进之处:一是公开信息资源还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积极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二是受机构垂改和公示内容调整,上网公示信息还需进一步加强时效和扩充;三是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和提高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提高效率。  

2021年,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将继续按照市局、管委会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严格实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的作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学习与交流,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管委会举行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