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今年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引下,本着财政工作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增强公开信息的权威性、网上诉求的互动性、公开结果的应用性为重点,扎实推进全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构建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运行机制,把整个政务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概述。
推进信息公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构建公共财政的重要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2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相关制度,围绕社会关注要点,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基本情况。
2012年财政部门公开信息主要有改善民生方面的政策和实施情况、工作动态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2012年,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共11条。
2、公开内容:
(1)开发区财政局工作职能。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5)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
(6)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8)关于落实我区做好2012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9)关于我区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结果的通报。
(10)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暂行规定。
(11)开发区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
3、公开形式:根据信息的类别,采取了两种公开形式。一是在财政网站上予以公开。二是通过公示栏,对外宣传版面公之于众。
4、公开的及时性:在主动公开工作方面,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法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财政信息我们会及时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本部门没有接到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的要求。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本部门无一起因信息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目前不存在收费事宜。
六、主要成效。
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除在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种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外,还与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互链,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广大群众更好的监督政府部门的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规定,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协调发布机制及监督检查机制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3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本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培训,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积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方便市民能及时、便利获取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规范,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