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8〕57号)精神,为有效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着力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引下,本着财政工作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增强公开信息的权威性、网上诉求的互动性、公开结果的应用性为重点,扎实推进全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构建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运行机制,把整个政务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基本工作情况
推进信息公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构建公共财政的重要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8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相关制度,围绕社会关注要点,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财政部门公开信息主要有改善民生方面的政策和实施情况、工作动态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2018年,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共11条。
2、公开内容:
(1)财政局岗位职责
(2)2018年度财政预算、2017决算
(3)2018年政府采购信息
(4)2018年度“三公”经费信息
(5)减税降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明确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
(6)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指导意见
(7)财税知识网络竞赛有奖答题”活动通知
(8)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9)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总结
(10)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
(11)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公开形式:根据信息的类别,采取了两种公开形式。一是在财政网站上予以公开。二是通过经开区信息网,对外宣传。
4、公开的及时性:在主动公开工作方面,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法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财政信息我们会及时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接到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的要求,全部属于主动公开。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一起因信息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主要成效。
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除在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种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外,还与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互链,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广大群众更好的监督政府部门的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程度不够高,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协调发布机制及监督检查机制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本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是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在基础工作的完善、程序的规范、保障制度的健全等方面予以加强,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四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平台系统,探索政务公开的多种途径,全面提高平台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