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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开区建设局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1    点击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要求,2018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系重大,深受百姓、媒体关注,既要实实在在,系统推进,又要坚持原则,把握重点。我局根据自身特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坚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依法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外,一律予以公开。二是重点公开的原则。凡是与社会、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与社会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实行公开。三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选择和编制信息公开内容,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

  公开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信息——领导成员、机构职能、政府自身建设。

  2、政策文件——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    

  3、工作信息——政务动态、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应急管理。

  4、民生事项——为民办实事。

  5、行政执法——执法事项。

  6、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7、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项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我局采取措施完善了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继续完善。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尽管近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都在逐渐扩大,项目越来越多越细,但仍存在公众想要了解的内容与部门公开的内容“供需不一”的情况,亟待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公布上级和公众迫切需要了解的内容。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滞后。部分内容公开得不及时,影响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也影响了公众及时获悉重点内容的权力。

                                经开区建设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