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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3    点击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了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122.137.242.24:8080/wcm/app/login.jsp)。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九江大路499号碳纤维应用研发中心,邮编:132101,电话:0432-66490777,邮箱:852548507@qq.com。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系重大,深受百姓、媒体关注,既要实实在在,系统推进,又要坚持原则,把握重点。我局根据自身特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坚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依法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外,一律予以公开。二是重点公开的原则。凡是与社会、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与社会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实行公开。三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选择和编制信息公开内容,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构信息——领导成员、机构职能、政府自身建设。

(二)工作信息——政务动态、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应急管理。

(三)民生事项——为民办实事。

(四)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我局本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6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我局采取措施完善了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继续完善。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尽管近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都在逐渐扩大,项目越来越多越细,但仍存在公众想要了解的内容与部门公开的内容“供需不一”的情况,亟待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公布上级和公众迫切需要了解的内容。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滞后。部分内容公开得不及时,影响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也影响了公众及时获悉重点内容的权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