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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吉林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督察准备工作的通知》和经开区管委会的工作布署,我局编制了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二0一六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公开的网址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和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网。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经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电话:63451912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在经开区管委会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中心、发挥职能,服务好经济建设大局,根据经开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多渠道宣传公众关注的国土管理热点问题。

(一)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宣传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既是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改革举措又是重要的民生服务工作,《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31日起正式施行,局制定并落实宣传工作方案和具体安排。回答社会舆论和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把不动产登记政策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解读,达到了让公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效果。

(二)加强土地供应计划及具体地块信息的主动解读。

为实施有保有控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切实增强土地供应计划制定与执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发区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公布具体地块信息。中央和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了集中报道,为全市土地供应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积极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宣传。

为保障全市土地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局组织召开土地市场形势分析座谈会。介绍土地市场运行、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和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完善等媒体关注热点问题的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方对促进本市土地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建议。与此同时,根据土地市场形势变化,适时发布有关数据,介绍工作进展,加强政策解读。

(四)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

5月份开始,本局不断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灾情险情的识别和避险自救能力。

(五)提高新闻意识加强政民互动。

明确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的政策性住房项目全部采用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供地,其房源销售完全面向社会公开配租配售,不存在媒体所报道的国企“福利房”回潮现象

二、着重落实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部门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坚持把征地类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

推进征地信息平台建设,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征地信息。在局内网、外网、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专项链接,对2015年经国务院、市政府批准的集体土地征收(占用)及农用地转用批复43份,通过原样扫描、防伪加工实现主动公开。加大历史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2014年征地批复公开的基础上,将群众最关心的征地类文件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将2008年以来经国务院、市政府批准的集体土地征收(占用)及农用地转用批复1764份,实现主动公开。同时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确定2008年以来的征地批复、“一书四方案”、征地报批前公示、征地补偿协议、征地结案表公示、征地批准后公告六项内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在门头沟分局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年底前完成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二)加强土地管理类信息公开。

将土地交易信息、土地交易结果、土地出让结果、土地出让变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土地划拨公示、土地划拨结果、土地登记结果、地质矿产等及时公开,设置相关板块链接。印发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划拨供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通知》,要求自通知之日起,新办结的划拨项目须于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对通知印发前办结的划拨项目,要求有计划地逐步主动公开。同时制作了《市局综合监管平台信息发布子系统土地划拨结果公告操作手册》,为各分局操作提供了方便。实现了2015年新产生的用地预审意见以扫描件的形式实时主动公开,同时完成了自2013年以来的全部用地预审意见的主动公开。

(三)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

及时梳理、公开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包括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等。

  (一)公开的数量。

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5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信息数156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信息数6条,其他类信息数20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6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概况及其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责、工作规则、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地方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等12个类别。

1.机构设置。公开吉林经开区国土分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责等有关情况。

2.  工作规则。公开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各项土地审批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公开国家制定出台的相关法律规章。

4.地方法规和规章。公开省市政府制定出台的相关法律规章。

5.公开局内各项规章制度。

6.公开承诺事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互联网进入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和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网,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公开的及时性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我局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更新和上报信息,指定专人定期登陆后台,此外,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在后台操作平台上进行维护、更新。

三、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2016年,经开区国土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5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6年(含本年度)末,经开区国土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16年(含本年度)末,经开区国土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吉林经开区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处,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2人,均为兼职。全年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2次,接受培训4人次。

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是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进一步改进:

(一)建立和完善保密审查制度、规章解读制度。

(二)逐步加大内外部政务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驻区群众和驻区企业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引导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与调查研究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创造良好氛围、夯实基础,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