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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管理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18    点击数:
                                      社会事业管理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我局按照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由局长、党委书记张向荣任组长,副局长马志才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一名办公室人员和一名信息化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运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群众申请公开信息申请的受理等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良好运转。

    二、完善措施,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避免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失泄密事件发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社会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工作制度》,严格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和网站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坚持所有信息“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需要公开信息,均应由领导签字,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三、建立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运行保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结合我局平常日常工作,我们制定了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及考核评比等工作机制,组织各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对不涉密的行政许可、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及应当公开的内容等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对行政许可项目,编制了办理依据、申请要件、办事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行政审批业务流程,按照简洁明晰、方便群众查询的原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规范了群众申请的受理程序。明确规定了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由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办理,对社会各界申请提供的各类信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要求对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必须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下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将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管委会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领导讲话、政务动态等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三)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

    

                                                                                      201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