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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开区市政公用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了《吉林经开区市政公用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经开区管委会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jleda.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经开区市政公用局,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兴路,邮编:132101,电话:0432-65128709,邮箱:408901603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保密审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全年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同时完善了经开区市政公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全年政府信息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了要求,但仍存在不足,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数量不够多等。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认真加以解决。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丰富内容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其他公开方式为辅的公开方式,强化与网民的互动交流,提高网上办事能力,逐步建立高效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市政公用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