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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开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6-03-05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办公室编制了吉林经开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经开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jeda.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如有疑问,请联系吉林经开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九站街516-1;邮编132101,电话,0432-66661703,电子邮箱:2668282091@qq.com。

一、总体情况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和更新重点工作信息内容。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做到不违规,确保全局政务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每月定期上报政务信息。2025年,我局聚焦民生领域相关政策落实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创新发展与优质提升,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局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流程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管理效能,解决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的原则,做到依法应公开尽公开、全面主动公开。重点加强职称评审等重大事项、关键环节信息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精准发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教育政务府信息,教育局充分依托区政府办公系统、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信息网等平台,不断加大信息公开与政策宣传力度。2025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篇,内容为《2025年度经开区职称评审工作情况报告》;为管委会公开平台报送教育宣传信息9篇。在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传达学习政府相关文件重点做好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信息传达落实工作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教育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一是优化公开渠道明确信息公开申请途径与办理方式,对外公布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二是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申请,无转区政府其他部门办理事项,无结转年度办理事项全年未发生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2025年,教育立足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领域,规范公开内容程序时限,确保信息按时发布,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审查原则公开信息由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负责拟定、更新,经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涉密内容,一律按程序提交局领导研究审定,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2025年,教育局不断完善政务宣传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规范深入研究及时回应、主动公开坚持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决策管理规范、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将各科室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教育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专业力量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质效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覆盖面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互动性和服务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与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仍存在差距

)改进措施

2026年,教育局将围绕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重点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积极探索多样化公开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三是聚焦社会公众关注领域,切实提升公开内容质量与服务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