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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残联认真做好残疾人专项调查现场入户调查登记质量抽查工作

    为了做好残疾人专项调查现场入户调查登记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吉林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办公室成立了残疾人专项调查质量验收小组,1月21日=22日派两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四个地区,抽查了4个县(市、区)的12个村(社区)。质量验收小组督查组首先听取了所到县(市、区)的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现场入户调查登记工作的情况汇报,并认真查看了调查表的完成质量和调查备品准备情况,了解入户调查登记中存在的问题。
    从抽查情况上看,各地均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认真做好残疾人专项调查现场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吉残办发【2014】75号)要求,开展现场调查登记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准备了充足的调查备品,比较好地解决了经费问题,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只重视调查进度,不重视调查质量;二是只重视调查,不重视自查和互查环节;三是没有按照规定每天组织调查员对调查表逐人逐项自查,而是先集中力量完成调查,再进行质量验收。
    针对上述问题,在1月28日召开的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上,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盛大成在工作报告中,对做好专项调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按照中国残联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残疾人需求专项调查,细致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入户调查全覆盖。逐级开展针对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检查验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并对所得相关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和整理,为省委、省政府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和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等提供科学详实的数据支撑。
    省残联潘宏峰副理事长在总结讲话中对专项调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在专项调查阶段需要上报的数据和材料要认真落实同级政府残工委和同级残联负责人的“双签字”责任制;二是在国务院残工委未授权之前,我们各级残联通过这次调查所获得的数据,要保密,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公开相关数据。三是要保证调查质量,县级残联要负起责任,认真进行复一定要复查合格再录入。
    省残联及时下发了《关于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现场调查督导有关情况的通报》。强调一是严格把好质量关。各地要加大督导检查和抽查工作力度,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最大限度提高调查对象的覆盖率,入户调查率要达到95%,最大限度减少统计信息的误差率。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效的落到到位。二是坚持层层验收制度。各县级残联深入各乡镇、街道各抽取1村、1社区,对残疾人调查表等资料进行验收;对于抽样验收结束后,在市级验收、省级验收中发现错误的,由该县级残联对全县所有问卷重新进行100%验收。三是增强保密责任意识,加大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系统账号,提高密码设置强度,定期修改账号密码,要按保密协议的要求层层建立信息使用审批制度,对信息安全事故零容忍,绝对不能出错。同时也要及时通过官方等多种渠道提醒残疾人,不要轻信电话、短信等通知的发放福利补贴等虚假信息,不要将个人隐私和财产信息向外人透露,以免造成个人和家庭的财产损失。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以制止诈骗,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转载来源:吉林省残联专项调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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