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8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公示
2019-12-04 15:11 来源:
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8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公示
根据《关于吉林市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若干规定》(吉市残联发[2015]4号)、《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和《关于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给予奖励的办法》(吉市残字[2017]7号)的规定,经审核确认吉林市残疾人服务中心拟对我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申报单位进行一次性奖励。
2018年度共12家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6人,按5000元/人标准执行发放奖励金,合计80000元,公示期5天(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5日)。监督电话:62401618 62401565
详见附表:
[UploadFiles]21905,56832,xls,超比例奖励单位名单.xls[http://10.10.8.14:8080/pub/jlscl//Upload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