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龙潭区、丰满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及相关工程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2日
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
及相关工程征地拆迁实施方案
为确保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及相关工程(以下简称西环线)征地拆迁任务顺利完成,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工作任务。
西环线项目从丰满区前二道乡马相村至龙潭区江北乡哈达村,全长64.232公里,沿线经市内5个区,6个乡、镇、街道的15个村(分别为:丰满区前二道乡马相村、二道村、苏相村,船营区欢喜乡下洼子村、铜匠村,大绥河镇太平岭村、通气沟村,高新北区新北街道张久村、南三道村、三道岭村,经开区九站街道七家子村、九站村,龙潭区江北乡八家子村、哈达村),需征收土地264.7万平方米,征拆普通房屋及单位403户,其中普通房屋拆迁287户,企业事业单位116户。
(二)完成时限。
2015年12月31日启动征地拆迁工作,2016年5月1日前完成重要节点性工程的征拆工作,2016年年底完成全部征拆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船营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
1.负责制定辖区内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并报市铁建办备案。
2.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各项工作。
3.配合项目法人和国土部门确定土地权属,完成土地勘测定界、地类认定、征地组卷报批工作。
4.配合项目法人和林业部门确定林地、林木的权属,使用林地的组卷报批工作。
5.配合做好相关公用设施排迁工作。
6.负责本辖区征地后的土地调整,房屋拆迁后的宅基地落实工作。
7.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内征地(永久性用地和临时性用地)拆迁、安置补偿和施工保障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8.配合办理取(弃)土场的使用手续和补偿工作。
9.做好宣传教育及政策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问题。
10.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处理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
(二)市铁建办(吉珲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项目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西环线项目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2.负责西环线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体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调度、检查、指导、监督征地拆迁任务落实情况等相关工作。
(三)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吉林市长吉图投资有限公司)。
1.负责西环线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并按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拨付。
2.协助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具体征收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3.负责相关公用设施的排迁工作。
4.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国土局。
1.配合做好被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2.协助项目法人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3.协助征地责任主体做好土地权属确定和权属纠纷处理等工作。
(五)市林业局。
1.协调省林业厅办理征收林地审批各项手续。
2.协助征收责任主体做好林地、林木权属确定和权属纠纷处理等工作。
(六)市交通局。
负责协助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交通设施的改移等工作。
(七)市建委。
负责协助办理西环线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八)市规划局。
负责协助办理西环线项目相关规划用地审批手续。
(九)市文广新局。
负责协助施工单位按照省文物局批复意见办理西环线项目的相关文物保护审批手续和进行相关施工。
(十)市公安局。
依法打击恶意骗取国家建设资金、干扰破坏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
(十一)市城管执法局。
按照管辖范围,组织拆除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抢建抢栽地上物。
(十二)市环保局。
对土地征收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十三)市审计局。
负责对土地征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
(十四)市信访局。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接待和处理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信访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了市吉珲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项目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征地拆迁任务。
(二)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征地补偿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标准和程序方法实施,确保补偿资金管理规范、使用依法合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借机骗取项目资金、无理阻挠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打击。
(三)严肃考核,兑现奖惩。
市政府要加大项目拆迁管理力度,实施全过程管控和监督,同时要强化考核,对征拆主体责任履行好的部门,予以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