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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满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信息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时间:2017-07-21 08:59
  • 吉丰政办发〔2017〕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丰满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31

 

 

丰满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民办

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民办幼儿园的监管,进一步做好幼儿园的审批与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严厉打击违法办学行为,推进我区幼儿园依规办园、依法治教进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意见:

一、办园要求及审批流程

1.办园要求:举办者需依法取得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进行招生宣传,招收幼儿并进行保教活动。取得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前须具备以下前置手续:《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告》、《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报告》、《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自备水源的幼儿园要有《水质检测报告》,以上手续的指标要素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2.相关职能部门权限:市公安消防支队丰满大队负责对幼儿园的消防安全予以审批,开具消防安全合格验审意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餐饮卫生工作进行审批,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区卫生局负责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审核,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对自备水源的幼儿园出具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由具有电器检测资质的部门出具园舍《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报告》;区教育局依据《吉林市私立幼儿园开办标准》,颁发《办学许可证》。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部门权限,依法依规、科学、客观地出具相关手续。

3.审批流程: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首先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对其办园场所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标准后,予以开具核名证明,并告知审批流程及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座落在各乡(镇)、红旗街道的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应先向各乡(镇)、红旗街道提出申请,各乡(镇)、红旗街道先进行初审,符合标准后,报到区教育局。之后,举办者需到市公安消防支队丰满大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区卫生局、具有电器检测资质部门进行前置手续审批验审。在取得上述部门出具的合格手续后,举办者将审批所需相关材料上交到区教育局进行审批。区教育局将按审批相关要求予以审验,对符合开办标准的,下发文件并颁发《办学许可证》。

二、日常管理职责分工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对幼儿园进行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对全区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办学资质、办园行为进行检查监管。要求幼儿园园舍及场地、设施、设备符合开办标准,幼儿园园长及幼儿教师、保育员资质达标,人员配备齐全。负责幼儿园规范建设指导性工作,幼儿园保育、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落实情况良好。组织开展幼儿园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审定、考核幼儿教师资格,负责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及体系,负责学前教育年度考核和日常教育督查工作。

区住建局、交通局:负责做好接送幼儿车辆行驶路段的维护保养工作。优先保证险工险段的维修、清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区卫计局:负责对全区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健康体检、疾病防控、生活饮用水达标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管,负责对幼儿园的饮用水进行检测,负责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群防群治和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设置保健室,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卫生保健工作各项记录及时完备,负责对幼儿园保健医的资质进行认定,确保持证上岗,并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对幼儿园开展各类健康服务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拆除园所周边的违章建筑,清理园所周边流动商贩及占道经营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食堂卫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管。要求幼儿园食堂条件达到标准,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操作流程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器具消毒达标,健全餐饮工作各项制度、预案,各项记录及时完备,以全面提升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市公安局丰满分局:负责对幼儿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幼儿园及周边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园所及周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整治园所及周边的治安乱点,铲除园所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配合做好接送幼儿车辆运营管理。负责监管幼儿园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安和警用器械。配合教育部门清理整顿非法办学机构。

市公安消防支队丰满大队负责对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管。确保幼儿园园舍符合消防工作要求,设施设备完备并达到标准,幼儿园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及预案,消防工作各项记录及时完备。在幼儿园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指导幼儿园开展消防演练,并检查定期组织演练的相关材料,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三级管理单位归属地派出所进行日常监管。

    市公安交警支队丰满大队:负责园所及周边交通秩序的规范和管理,对幼儿园的接送幼儿车辆进行检查,包括审核车辆及驾驶员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打击运送师生的非法运行车辆。

市工商局丰满分局:负责依法严格管理园所周边商业网点。配合做好园所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超过保质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各乡(镇)街:负责辖区内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疾病防控、幼儿接送车辆的监管,依法清理辖区内违法开办的幼儿园。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属地负责初审登记,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丰满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马     区政府副区长

  员:张跃进   区教育局局长

             柳晓华   执法局局长

             奚志斌   区住建局局长            

             胡志刚   江南乡人民政府乡长

             林伟东   前二道乡人民政府乡长

                  小白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旺起镇人民政府镇长

                  江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丰满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丽梅   泰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忠祥   沿丰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大为   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

             尚文彬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局长

             郑继强   市公安消防支队丰满大队大队长

             侯佳信   市公安交警支队丰满大队大队长

                  市工商局丰满分局局长

             张玉海   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副局长

                 区交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张跃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加强全区幼儿园管理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幼儿园的审批与管理工作,强化领导,强力推进。要深刻认识幼儿园日常监管的重要性,由各部门“一把手”负责,要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制定规范性制度,定期组织调度,听取意见及汇报,发现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加强全区幼儿园的各项管理工作,促进我区幼儿教育健康发展。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通情况,通过交流协作,达成联合执法的共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经常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检查科学、规范、精准、高效。

(三)依法清理,严格执法。

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增强清理整顿违法开办的幼儿园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杜绝未经审批而私自办园现象的发生,全面净化学前教育办学环境,维护广大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