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示范区)、区政府各有关局(室):
《关于吉林市哈达湾工业遗产核查结果》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关于吉林市哈达湾工业遗产核查结果的公示
为加快哈达湾老工业区整体改造项目,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工作,2017年12月22日,吉林市昌邑区按照市政府、市文广新局的要求,组织召开了哈达湾工业遗产核查论证会,聘请了省市文物、古建、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以及市民代表与会,经过现场勘察、相关部门汇报和专家质询,最后专家组形成一致意见。现将哈达湾工业遗产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核定以下建筑为不可移动文物
1.吉林铁合金厂:科技楼(1984年建)、三分厂办公楼(1960年建)、文化宫(1958年建)、办公楼(1957年建)、一分厂(1956年建);
2.吉林碳素厂:日伪时期酒精厂、303石墨化电极车间(1955年建)、股份公司办公楼(1954年建);
3.吉林松江水泥厂:栈桥(1893年建)、老八嘴站台(日伪时期)、老八嘴站台(2001年建)、老水泥罐(日伪时期)、实验楼(日伪时期)等。
二 、核定以下建筑为历史建筑
1.吉林铁合金厂:一分厂配料库、上料皮带通廊、水塔、烟筒和铁路等(均为1953-1956年建);
2.吉林碳素厂: 309车间老锅炉房(1955年建)、302焙烧车间(1955年建)、302焙烧车间(1960年建)、304加工车间(1955年建)、301压型车间(1955年建)、吉碳公司政工楼(1957年建);
3.吉林松江水泥厂:石灰石储库(70年代建)、抗渗车间(80年代建)和生料库(1983年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