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财政局:
为规范和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增加收入,吉林市残联、市财政局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残联发〔2019〕22号)制定了本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 吉林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2日
吉林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项目补助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吉林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全面打赢我市残疾人脱贫攻坚战,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函〔2016〕154号)、《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残联发〔2019〕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吉林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市级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残疾人康复与就业保障补助金项目的一部分,用于支持吉林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 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坚持突出重点、择优资助、公平公正、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吉林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市级基地”)主要包括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和市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
第五条 本细则中基地安置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第二章 市级基地基本条件
第六条 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是指依法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有固定场所,合法经营3年(含)以上,直接安排残疾人就业和辐射带动残疾人增收脱贫不少于2年、且工资收入相对稳定,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自我发展能力,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较强的扶残助残示范效果的经济实体。
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要与安排就业的残疾人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则上按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类型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季节性聘用残疾人的,按用工时长据实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资不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项目要与辐射带动的残疾人户签订生产资料优惠供应、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产品回收等协议,辐射带动残疾人户实现增收。
第七条 市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创业场地,提供共享设施,有专门的创业管理和服务团队,能够帮扶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入驻孵化的法人组织。市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要与入驻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签订孵化服务协议,建立相应的进入和退出制度,对其开展3年固定期限孵化。
第八条 市级基地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基础档案完善。
第三章 市级基地申报标准
第九条 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申报标准:
(一)加工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安排残疾人10人(含)以上,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5% (含)以上。
(二)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安排残疾人10人(含)以上,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5% (含)以上。
(三)电子商务项目。安排残疾人7人(含)以上,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职工总数5%(含)以上,销售7种以上残疾人生产加工产品,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且无销售假货投诉。
(四)农村种植业项目。安排残疾人6人(含)以上[季节性用工每3人按安排1人计算,用工时长不得低于2个月(含)],且辐射带动残疾人户20户(含)以上。
(五)农村养殖业项目。安排残疾人5人(含)以上,且辐射带动残疾人15人(含)以上。
(六)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安排残疾人6人(含)以上[季节性用工每3人按安排1人计算,用工时长不得低于2个月(含)],且辐射带动残疾人15人(含)以上。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申报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需安排残疾人20人以上且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
第十条 市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标准:
(一)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场地产权或者租赁备案手续完备,且作为孵化载体用途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低于3年,并建有无障碍设施。
(二)入驻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不少于6户。
(三)管理运作规范,并建立完善的入驻流程、管理制度、服务标准、扶持和孵化政策、退出机制等配套措施。
(四)免费为入驻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提供办公场地、水、电、宽带网络及项目推广等相应的管理和创业服务,同时配有专门的创业管理和服务团队。
第四章 市级基地申报及审核
第十一条 申报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吉林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残疾人职工及季节性聘用和辐射带动残疾人名册》(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三)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四)2年(含)以上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明细和残疾人职工缴纳保险凭证复印件。
(五)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吉林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复印件。
第十二条 申报市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吉林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3)。
(二)基地管理或运营机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场地房地产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基地建设基本情况报告,包括管理制度、管理队伍和创业服务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创业服务情况、入驻残疾人个人、组织或企业情况等。
(四)《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残疾人创业实体情况表》(附件4)。
(五)与残疾人创业实体签订的入驻协议。
(六)入驻残疾人个人、组织或企业法人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第十三条 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于每年6月底前,发布下年度市级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县(市)区级残联推荐并于每年7月底前,将本地区申报下年度市级基地材料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第十四条 市残疾人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和初审相关市级基地申报材料。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的市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核,在市残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市残联统一发文确认,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五章 补助标准和使用范围
第十五条 市级基地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综合考虑确认的市级基地数量、规模、残疾人就业人数、残疾人职工待遇、生产经营状况、财政困难程度以及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对市级基地给予补助。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 20万元;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申报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不超过最高补助金额的70% ;市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鉴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或政策调整,每年将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对选取因素权重实施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 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市级基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无障碍环境改造、设施设备购置、残疾人岗位提升培训、残疾人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等支出。严禁用于非残疾人员工资、社保等补贴,以及楼堂馆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补助资金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两年内使用完毕,两年内未使用予以收回。
第六章 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县(市)区、开发区残联负责对本地的市级基地进行年度专项检查和绩效考核,并于每年3月20日前向市残疾人服务中心递交《吉林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绩效自评表》(附件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6)、《吉林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年度考核表》(附件7)和《吉林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表》(附件8),同时提出考核意见。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确认的省、市级基地开展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重点对市级基地补助项目的经济效益、残疾人直接就业和带动就业人数及残疾人创业实体入驻孵化情况、发展前景等进行评价分析。对绩效考评结果较好、且规模持续稳定扩大的市级基地,可再次给予资金扶持。同一市级基地扶持周期至少不低于3年,累计不超过2次。对绩效考评结果较差或出现违规的,取消市级基地资格,予以摘牌,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八条 市级基地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急需扶持的,经基地申报,市残联实地考察确认,由市残联一事一议确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九条 已经享受本办法扶持政策的市级基地,不再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奖励政策。
第二十条 对违规使用补助资金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的市级基地,取消基地资格,予以摘牌,市财政收回补助资金,追究申报基地和相关部门责任,终身不再予以认定,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市级基地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市残联、市财政局对其民事纠纷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原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管理相关规定。各县(市)区、开发区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县级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残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吉林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
2.残疾人职工及季节性聘用和辐射带动残疾人名册
3.吉林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
4.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残疾人创业实体情况表
5.吉林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绩效自评表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7.吉林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年度考核表
8.吉林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表
附件1
吉林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
|
|
|||||||
详细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办公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传 真 |
|
|||||
法人代表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就业基地填报 |
单位性质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
行业类别 |
|
生产产品 |
|
|||||
职工总数 |
人 |
残疾人 职工 |
人 |
残疾人职工所占比例 |
|
|||
残疾职工岗位分布 |
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 |
人 |
||||||
工勤岗位 |
人 |
|||||||
是否为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 |
□是 □否 |
|||||||
扶贫基地填报
|
养殖 类别 |
|
年养殖 规模 |
头 |
||||
|
羽 |
|||||||
|
亩(水产) |
|||||||
种植 作物 |
|
种植面积 |
亩 |
生产大棚 |
个 |
|||
加工 产品 |
|
年产量 |
|
年产值 |
万元 |
|||
安排残疾人 |
人 |
辐射带动残疾人 发展生产人数 |
人 |
|||||
季节性聘用残疾人 |
人 |
辐射带动残疾人 人均年增收 |
元 |
|||||
基地 情况 简介 |
|
|||||||
县级 残联 推荐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第三方 机构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残联 审批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残疾人职工及季节性聘用和辐射带动残疾人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残疾人证号 |
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起止时间 |
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
年均收入或增收(万元) |
联系电话 |
是否为建档立卡残疾人 |
是否属当年新增人员 |
用工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季节性聘用、辐射带动残疾人可不填“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用工性质”栏填写“残疾职工”、季节性聘用或辐射带动。
附件3
吉林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
|
|
|||
详细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办公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传 真 |
|
|
法人代表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职工人数 |
|
残疾人职工数 |
|
|
已入驻创业 实体数 |
|
创业实体吸纳残疾人数 |
|
|
基地 情况 简介 |
|
|||
县级 残联 推荐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残疾人 服务 中心 初审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第三方 机构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残联 审批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残疾人创业实体情况表
序号 |
创业实体名称 |
经营范围 |
年营业收入 |
职工人数 |
吸纳残疾人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5
吉林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绩效自评表
(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地名称 |
|
|||||
预算部门及 编码 |
|
基层预算单位及 编码 |
|
|||
扶持资金 执行情况 (万元) |
补助资金额度: |
补助资金执行情况: |
||||
基地基本情况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
|
|
|||||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 指标 |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市级基地标准 |
人 |
||
辐射带动生产增收残疾人(户)数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市级基地标准 |
人(户) |
||||
入驻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户数 [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6 户 |
户 |
||||
成功孵化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户数(或成功率) [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年度孵化目标 |
户(成功率) |
|
|
时效 指标 |
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年限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1 年 |
年 |
入驻孵化时长 [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3 年 |
年 |
|||
补助资金执行完毕耗时 |
≦2 年 |
年 |
|||
成本 指标 |
为安排就业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全部按时足额缴纳 |
缴纳 人 |
||
与辐射带动残疾人(户)签订协议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全部签订 |
签订 人(户) |
|||
与入驻孵化的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签订服务协议 [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全部签订 |
签订 户 |
|||
效果 指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辐射带动残疾人实现增收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
年人均增收 元 |
|
尊重关心残疾人的企业文化和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以及发挥典型示范和推广作用 |
有所提高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变化趋势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有所增加 |
增加(减少) 人 |
||
辐射带动残疾人数变化趋势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有所增加 |
增加(减少) 人 |
|||
新入驻孵化的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户数[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有所增加 |
增加(减少) 户 |
|||
|
入驻孵化的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创业能力[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显著增强 |
|
||
满意 度指 标 |
就业残疾人满意度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85% |
% |
||
辐射带动残疾人满意度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85% |
% |
|||
入驻孵化的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满意度 [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85% |
% |
附件6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地名称 |
|
|||||
预算部门及 编码 |
|
基层预算单位及 编码 |
|
|||
扶持资金 执行情况 (万元) |
补助资金额度: |
补助资金执行情况: |
||||
基地基本情况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
|
|
|||||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 指标 |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市级基地标准 |
人 |
||
辐射带动生产增收残疾人(户)数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市级基地标准 |
人(户) |
||||
入驻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户数 [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6 户 |
户 |
||||
成功孵化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 户数(或成功率) [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年度孵化目标 |
户(成功率) |
|
|
时效 指标 |
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年限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1 年 |
年 |
入驻孵化时长 [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3 年 |
年 |
|||
补助资金执行完毕耗时 |
≦2 年 |
年 |
|||
成本 指标 |
为安排就业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全部按时足额缴纳 |
缴纳 人 |
||
与辐射带动残疾人(户)签订协议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全部签订 |
签订 人(户) |
|||
与入驻孵化的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签订服务协议 [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全部签订 |
签订 户 |
|||
效果 指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辐射带动残疾人实现增收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
年人均增收 元 |
|
尊重关心残疾人的企业文化和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以及发挥典型示范和推广作用 |
有所提高 |
|
|||
可持 续影 响 指标 |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变化趋势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有所增加 |
增加(减少) 人 |
||
辐射带动残疾人数变化趋势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有所增加 |
增加(减少) 人 |
|||
新入驻孵化的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户数[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有所增加 |
增加(减少) 户 |
|||
|
入驻孵化的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创业能力[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显著增强 |
|
||
满意 度指 标 |
就业残疾人满意度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85% |
% |
||
辐射带动残疾人满意度 [就业(扶贫)基地填写] |
85% |
% |
|||
入驻孵化的残疾人创业个人(组织或企业)满意度 [创业孵化基地填写] |
85% |
% |
备注:此表填报单位为就业创业基地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残联。
附件7
吉林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年度考核表
基地名称 |
如有变化需提交正式说明文件和相关验证资料 |
|||||
详细地址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
残疾人职工数 |
|
辐射带动 残疾人数 |
|
|||
残疾人职工较上年 |
新增 |
辐射带动 残疾人数 较上年 |
新增 |
|||
减少 |
减少 |
|||||
残疾人职工年 工资收入 |
万元 |
辐射带动残疾人年增收 |
万元 |
|||
项 目 工 作 总 结 |
|
|||||
项 目 工 作 总 结 |
|
|||||
县(市)区、开 发区 残联 年度 考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8
吉林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表
基地名称 |
如有变化需提交正式说明文件和相关验证资料 |
|||||
详细地址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
职工人数 |
|
残疾人职工数 |
|
|||
已入驻创业 实体数量 |
|
吸纳残疾人数 |
|
|||
已入驻创业 实体数量较上年 |
新增 |
吸纳残疾人数较上年 |
新增 |
|||
减少 |
减少 |
|||||
项 目 工 作 总 结 |
|
|||||
项 目 工 作 总 结 |
|
|||||
县(市)区、开 发区 残联 年度 考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