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殡葬服务中心:
根据《吉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关于审核公布全省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吉省价收〔2012〕272号)精神,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对殡葬延伸服务项目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经成本监审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通知如下:
一、殡葬延伸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形式,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附件以外项目禁止收费。
二、殡葬用品实行差率控制,由你中心按进价不超过30%综合费率计价销售。
三、殡葬延伸服务实行消费者填写《服务预约和选项单》制度,切实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你单位必须在保证提供普通型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坚持消费者自主选择的原则,严禁以诱导、强制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中高档服务并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四、你中心接此通知后,需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规定票据,持证收费,要在服务窗口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丧葬用户及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此通知自2014年7月20日起执行。
附件:吉林市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