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
今年以来,随着全地区机动车缉查布控卡口系统整治涉牌交通违法行为力度的加大和电子视频监控点的增多,吉林地区无号牌及使用临时号牌上路车辆有所增多,给路面管理、事故预防、案件侦破等工作带来隐患,引起了支队领导重视。目前,由于车管所已建立牌照厂并具备了小型车辆号牌生产能力,群众等待号牌时间大为缩短,为解决临时号牌发放问题带来了新契机。为规范各级车管机构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行为,严格机动车临时号牌管理,有效配合路面交通秩序管理,支队对机动车核发临时号牌核发予以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受理临时号牌业务。在日常的工作中,全市各级车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在办理临时号牌业务时,认真核对车主的身份证、合格证(进口车的进口证明)、购车发票和交强险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存档,同时告知车主未办理行驶牌证情况下临时牌照的时限和办理次数,确保管理规范。各分所、服务站及4S店严禁因办理临时号牌收取代办费用。
二、严格临时号牌有效期限和次数。对于需在本辖区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只允许办理一次临时号牌,根据市区情况时限限定在7日内。
车管所、大队车管分所、社会服务站对于申请临时号牌的车辆要进行查询,对已经办理过临时号牌的车辆不予办理,并提醒尽快落户,对于因特殊原因需办理第二次临时号牌的,必须由市车管所窗口审查后,报车管所证照科长或分管领导审批办理。对于不符合临时号牌办理规定的车辆,不得为其办理临时号牌。
三、严格办理人及相关要件材料审核。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应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提交相关资料。支队、大队车管窗口、社会车管服务站必须认真核对申请人信息,严格审核资料原件的真实性,不得篡改任何登记信息内容,必须通过综合应用平台受理后打印签发,手工填写的机动车临时号牌一律无效。临时号牌核发必须收存复印件,每月整理业务台帐及办理资料交车管所证照科,证照科保存两年。
四、完善临时号牌配套管理制度。一是实行备案制。即各大队车管分所及4S服务站向支队车管所报送临牌领取和使用人名单,并建立核发台帐,按规范核发,确保专人专用,易管易查。各单位对每天发放出库、回收的临时机动车号牌必须由责任人统一集中登记、管理,并做好登记发放工作。二是实行诚信管理。支队车管所对各分所和服务站的新车注册和不换牌业务数量进行统计,根据业务量给付临时号牌,对能够严格规范发放的,继续按照配比给付;对发现不按规定发放临牌的,减少配比数量,情况严重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在支队网站进行通报,暂停违规单位核发临牌业务。三是落实抽查制度。车管所综合科要对所本部每月核发的临时机动车号牌进行抽查,抽查不少于5%,并建立抽查台账,抽查台账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备查。各大队车管分所所长及服务站负责人要每月对核发的临时机动车号牌进行抽查,抽查不少于10%,抽查台账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将复印件交车管所综合科备案。
五、严格临时号牌作废管理。对因打印损坏等各类情况出现的临时机动车号牌,各单位需按规定制作临时号牌报废台帐,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每月5日前交回车管所。
六、严格执行奖惩措施。对能够严格规范发放的,继续按照配比给付;对发现不按规定发放临牌的,要立即查清问题和产生原因,对存在违规办理和买卖号牌问题的,要报支队领导,责令停止核发临牌业务。对严重违反规定办理、使用临时号牌的,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