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二、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年初至今,我市房地产市场回暖迹象不明显,企业开发意愿和实力不足,房地产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建设滞后,房屋销售市场信心脆弱购房需求释放不足。为推动市场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我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起草了《措施》,并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自局、市公积金、人民银行吉林市分行、市金融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吉林市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为7大方面、22项条款。第一方面4项条款,主要是放宽了新建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计容标准,调整了新建住宅项目中商业配套设施在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对停车泊位比例提出新的要求。第二方面涉及优化土地供应等2项条款,主要对土地出让价格进行了调整明确。第三方面涉及推动房地产融资支持、降低购房信贷成本等2项条款,主要是有效落实省住建厅、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商贷首套、二套最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第四方面涉及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等7项条款。第五方面涉及发放全款购房补助、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等2项条款。一是享受住房消费券补助的购房时间从2025年7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二是全款购房指采用非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是新建商品住房指2020年1月1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成套商品住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第六方面涉及畅通优质项目抵押、销售渠道,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房,鼓励高校收购库存商业用房等3项条款,进一步拓宽商品房销售渠道。第七方面涉及建立健全项目开发公司制、对新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配套设施等2项条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同时明确政策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