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吉林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吉林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吉林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吉林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吉林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吉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就,充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坚持和深化“1133”工作思路,持续强化监督,坚决惩贪治腐,严肃整顿作风,释放改革效能,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与时俱进深化“1133”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坚持纠树并举,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人民至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贯通协同,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坚持严管厚爱,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再创老工业基地新辉煌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