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廉润江城

【一周“纪”事】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周纪检监察事(9月19日—9月25日)

来源:吉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27 09:39
字号:
分享:

吉林市

9月19日,省纪委监委“廉洁吉林”微信公众号刊发吉林市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文章《吉林市:笃行不怠 再启新程 开创正风肃纪反腐新局面》。详情>>

9月21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立君先后到乌拉街清代建筑群、吉林机器局旧址、吉林文庙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推进文物保护专项监督工作进行实地调研。详情>>

9月23日,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开发区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详情>>

9月23日,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市住建局下属部分单位开展工作作风情况明察暗访,并围绕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调研,分层次征求意见,共发放调查问卷86份。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执纪工作部署和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9月24日,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永吉县部分学校、医疗机构、餐饮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现场指出存在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并向县纪委监委制发《监督提示函》,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围绕第二、第三种形态案件开展以案促改

根据《吉林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查办第二种形态、第三种形态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9月21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以案促改工作部署会议,围绕近期查办的第二、第三种形态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以案促改的重要意义,高标准推动以案促改工作,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跟踪督促整改、检查评估、警示教育等方式,深挖问题根源、完善管理机制、确保整改实效,真正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开展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9月21日,市住建局召开局科(处)级干部集中交流调整任职集体谈话会议。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26名调整职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从强化自身修养、加强理论学习、自觉接受监督3个方面提出要求,提醒调整职务干部在新的岗位上时刻保持清醒,筑牢廉洁底线。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吉林市医保基金交叉互检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9月19日开始,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吉林市人民医院、吉林市儿童医院、吉林市中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交叉互检工作进行跟进监督。

永吉县: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情况督导检查

9月21日起,永吉县纪委监委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县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村资产、资源、合同的清查情况。本次督导检查将持续至9月30日。

舒兰市:开展廉洁文化“五进”活动

为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洗心养正、培根铸魂作用,舒兰市纪委监委成立宣讲团,以“廉政故事”、“我崇敬廉洁偶像”等为主题,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屯“五进”活动。截至目前,活动已开展8场。

磐石市:开展节点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9月21日,磐石市纪委监委专题部署加强国庆期间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委联合市“两办”督查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商务局组成4个常态化监督检查组和1个机动监督检查组,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导,对属地政府值班值守情况抽查检查。截至9月25日,各监督检查组对37个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向市疫情防控办反馈问题4个,督促筑牢节日期间疫情防控防线。

船营区:组织全区开展警示教育

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近日,船营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由省纪委监委摄制的警示教育专题片《折翼的“头雁”》。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共组织37场次,乡科级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85篇,受教育人数600余人。

龙潭区: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9月19日至23日,龙潭区纪委监委组成4个疫情防控督导组,围绕全员核酸延迟采样台工作情况、综合执法组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情况等5个方面监督重点,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到全区19个乡镇(街道)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重点场所62个,发现并整改问题23个。

丰满区:组织召开第三季度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

9月21日,丰满区纪委监委召开第三季度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辖区内10家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监测点企业负责人,围绕区直部门和相关驻区单位政务公开、服务态度、办事流程、办事效率、政策落实、勤政廉政等6个方面情况进行座谈。会后区纪委监委梳理汇总共性问题2类,并反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