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兰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是:
1.舒兰市环城街道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管凤杰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4月,管凤杰在担任环城街道民政助理期间,未按有关规定对低保户范某家庭进行定期入户复核,致使范某多领取低保款2.12万元,并以低保户资格购买廉租房一套。管凤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舒兰市亮甲山乡隆山村原民兵连长兼七社社长王昌截留、违规领取低保资金问题。2009年9月至2015年2月,时任亮甲山乡隆山村民兵连长兼七社社长王昌将本社3名低保户的低保折放在自己处保管,在代为领取低保金过程中截留2081元个人占用;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王昌在原享受低保待遇的母亲病逝后没有向有关部门上报实际情况,违规领取三个季度低保补助款2115元。王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舒兰市水曲柳镇五道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秀芝工作失职、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4月,马秀芝在担任水曲柳镇五道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未向贫困户征求意见的情况下,将黑木耳栽培扶贫项目的24万袋菌种以低于购买价承包给他人,并从中套取7.4万元。马秀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舒兰市新安乡安阳村党支部原书记褚朝西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褚朝西在担任新安乡安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虚假票据套取省扶贫办土地复垦专项资金23万元挪作他用。褚朝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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