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吉林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守职责定位,与时俱进深化“1133”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建设具有船营特色的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坚强保证。
一要突出重点任务,做实政治监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全市“四六四五”发展战略及打造我区“一区、两翼、三带”空间战略、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范履职用权。
二要持续纠治“四风”,牢树新风正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船营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作风建设新成效的工作办法》。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落实省委“基层建设年”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隐形变异问题发生。
三要坚持全面从严,深化腐败治理。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政治和经济领域腐败问题,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查到底,持续保持严的震慑。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贯彻落实“四同六双十二步”工作思路,深入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要健全体制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全面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完善统筹衔接“四项监督”,推动完善监督执纪执法体系建设。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负责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综合运用“1+3+5”和“1+3+6”工作模式,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建立案件质量标准体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抓好乡(镇)街、村(社区)“两清单、一平台”建立运行工作,全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船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朱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