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病灶”治“污染”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纪法保障工作综述

来源:吉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0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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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病灶”治“污染”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纪法保障工作综述

2020年以来,吉林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东北座谈会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投资兴业之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立足自身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纠治营商环境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以案促改,查“病灶”,把脉开方对症下药,源头治理“污染”;结合实际细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跟进监督创新监督,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以查促清,“严”字当头治“重病”

市纪委监委从净化政治生态入手,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精准打击、靶向治疗,充分发挥“四种形态”的惩戒功能,形成强大震慑。

紧盯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审批、执法、服务事项集中的重点行业、领域、部门,严肃查处在推进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斩断官商勾结利益链条。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市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宋杰,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伟等多起涉企腐败典型案件,释放对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针对以往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官商勾结、干扰破坏金融环境问题,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集中整治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行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民间信贷行为,净化融资环境。整治期间,严肃查处了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余某某等公职人员违规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问题,其中,余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在全市通报曝光。

深挖细查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也是市纪委监委着力探索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的一项重要举措。“磐石雷柱子”团伙实施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打掉后,市纪委监委统筹领导,责任部门和地区相互配合,异地办理、协同推进,首犯雷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44人。

以案促改,扎牢“笼子”堵漏洞

在持续形成不敢腐强大震慑的同时,市纪委监委坚持督促建制与保障执行相贯通,把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统筹起来,持续深化以案促改。

通过对之前查处的市级领导干部和市属企业领导人案件的综合分析,暴露出一系列利益输出等问题存续时间长、发生时间久远,政商错位现象尤为严重。市纪委监委通过对案件进行“反分析”,倒逼发案地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查找责任缺位、“总开关”松懈点、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形成18个分析报告,向发案地区单位反馈并督促整改,倒逼发案地区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实践成果转化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提高防范治理腐败效能。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规范运用建议书、提示函,持续完善归口管理、公开送达、跟踪回访、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切实起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不断放大监督效能。全市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61份。市纪委监委在查处桦甸市政府原副市长丛刚案件后制发监察建议,督促桦甸市政府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等38项管控制度措施,封堵损害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后门,让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桦甸市以丛刚案件为反面教材,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对照反思,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让党员干部闻警自醒。

在审查调查中,综合分析案情,对涉及行贿犯罪的民营企业及经营管理者,严格规范案件处置程序,在纪法框架内科学把握办案方式和节奏,既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也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对自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或者具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宽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维护民营企业声誉和形象。同时,针对依然存在有的不法商人挖空心思“围猎”领导干部,严重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督促民营企业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重点挖掘案件背后的制度因素,及时向发案单位或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着力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

以督促建,推动政商关系既“亲”又“清”

2020年3月,市纪委监委出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列出包括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对涉及民营企业政务服务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集中整治、维护民营企业及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等更为清晰的职责清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做到有规可循。

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压紧压实党委政府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主体责任,紧盯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问题,做深做细监督这一首责,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主动作为,将全市20家重点企业作为联系点,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听取企业在涉企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督促协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落实。2019、2020年连续两年,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市纪委监委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干部担当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市纪委监委还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来自不同领域的特约监察员根据自身岗位特点,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涉企部门在政策落实、行业监管方面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服务企业、担当作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的意见建议。

把检查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纳入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在涉企审批、监管、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市纪委监委建立企业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全天候受理民营企业电话举报,安排专人接听、复听群众来电,专人处置网络举报。对收到的涉及民营企业信访举报逐一登记,建立台账;按照即收即办原则,第一时间转责任地区或部门办理,跟踪调度办理结果。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离不开有力监督。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牵头,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1+N”的监督模式和“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工地、园区一线走访、座谈,开展两轮监督检查,共召开座谈会9个,发现并推动解决政策落实、监管执法、政商关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推动该局开展全市违约失信阻碍民营经济发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 2亿元。

聚焦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插手干预企业经营、扰乱企业自主管理等行为,对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市纪委监委对某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郭某某违规长期占用企业车辆供本人和单位使用问题立案调查,并向该开发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全面落实整改。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问题之一。在全市开展公职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专项检查,落实《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商关系的纪法底线。

既要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又要保障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党员干部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市纪委监委出台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30名干部进行容错,作出免于党纪处分的决定;制定五必谈、三不放过、回访一人教育一批的“五三一”工作制度,采取面谈、电话、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对243人开展回访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激励帮扶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7名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声誉。2020年4月,吉林市某单位负责人杨某被人举报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无视契约精神、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后经市纪委监委调查核实,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及时为他进行了澄清。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