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解读
聚焦协商主业,打造有为政协,欢迎收看政协之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机制。”近日,《吉林市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等实施执行,这在健全完善政协协商成果办理机制上取得重要进展,在我省政协系统尚属首创,省政协主席江泽林作出“转发全省”的重要批示。
今天《政协之声》栏目专门邀请了: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李爱彤、市政府办公室议案处处长吴铁伟、市卫健委医政处处长李月宝和市政协委员冯星,就《吉林市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有关情况进行交流和解读。
首先想问李爱彤主任,出台《吉林市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李爱彤:近年来,市政协党组立足新时代人民政协新职责新使命,聚焦协商主业,努力打造“有为政协”。这次出台《协商成果办理规程》,就是推动我市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方面,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等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市域治理效能。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从根本上解决,以往协商成果,止于报送报告、领导批示的问题,更加注重从“做了多少”,向“做出什么效果”转变,切实做好协商的“下半篇”文章。所以我们考虑,通过完善协商成果办理落实的制度机制,有力促进协商成果的转化,提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大家都很想知道什么样的协商成果能被纳入文件的办理范畴?协商流程又是什么样的?
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李爱彤:市政协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努力使专门协商机构,“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精心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各类协商活动,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协商成果。但目前,除了政协提案有明确的办理流程之外,其他协商成果,还没有具体的办理规定。这次出台文件,把通过政协协商,形成的所有重要成果,全部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办理范围。主要包括:全体会议大会发言和协商讨论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主席会议协商、双月座谈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形成的建议案、协商建议专报、调研(视察)报告、民主监督建议书,以及政协委员“金点子”和社情民意信息等。同时,文件明确了协商成果的7个环节,即形成、报送、受理、交办、办理、落实、反馈,构成全流程、闭环式协商链条。
随着政协协商民主广泛化、多层化、制度化,推进政协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显得格外重要。那么,和以往相比,李主任,这份文件有哪些亮点和创新?
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李爱彤:近年来,市政协党组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特别是德胜主席高站位谋划、高起点布局、高标准推进,吉林市政协许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得到省政协和市委的充分肯定,多次在全国和全省交流介绍经验。出台这份文件是市政协的又一创新之举:一是全省首创。这份文件在吉林省是第一家,在全国也是为数不多,特别是得到了省政协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转发全省参考。
二是填补空白。多年来,对如何办理政协协商成果,比如说,办不办?怎么办?办到什么程度?都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那么,这份文件就从制度上填补了办理政协协商成果的空白。
三是党政发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联合发文,权威性比较高,执行力比较强。四是覆盖面广。文件不仅印发至市直各部门(单位),还发放到所有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政协参照执行,实现了吉林市地区的全覆盖。
通过李主任的解读,让我们了解到“协商成果办理规程”确实将“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的要求落到了实处。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保证这份文件更好的实施执行?
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李爱彤:贯彻执行好这份文件,还需要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共同作出努力。首先是依靠党政重视。对政协报送的协商成果,党政有关领导能够一如既往地作出批示。
其次是落实主体责任。协商成果办理关键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抓好具体落实。
第三是抓好跟踪督办。政协各专委会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跟踪了解办理和落实情况;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可通过再调研、再协商等方式开展“回头看”。
第四是组织评议考核。对协商成果办理情况,组织委员开展评议,并将结果纳入市直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
第五是坚持清单化办理。市政协运用“五化工作法”,每份协商成果,都制定统一的协商建议办理清单,由相关部门(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办理,做到模板化运行,增强了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听了李主任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吉林市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将协商成果形成了闭环办理并明确规定了办理时间。这其中,需要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办理单位的全力配合与支持。那么,请吴铁伟处长就如何更好的办理和落实“协商成果办理规程”谈一谈想法。
市政府办公室议案处处长 吴铁伟:市委市政府对市政协报送的协商成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每次都做出签批意见,并转有关部门办理。但是,以往还缺少规范的办理流程,“协商成果办理规程”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使协商成果的办理有了依据和规范,更加具有针对性。文件出台后,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和集体研究。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以下几点来促进“协商成果办理规程”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和学习。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下发了《吉林市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各办理部门应加强宣传和学习,要高度重视政协协商成果办理工作,熟悉协商成果的内容、办理的原则,掌握每个工作流程,牢记办理职责和要求。
二是及时转办、认真办理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工作处是办理协商成果的枢纽,当我处收到协商成果后及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按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和各委办局职责立即转办,待承办部门办理、落实完毕后将办理落实情况反馈给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市政协。
三是适时跟踪,必要督办。议案处将对每一个协商成果全过程跟踪,统筹协调,加强指导,了解办理进度。对即将到达办理时限时是发出提醒,对遇期未办理落实的跟踪督办,必要时通报批评,要将办理情况纳入到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地。
“协商成果办理规程”实施不久就初见成效,由市政协委员冯星提交的《关于加强我市公共卫生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建议》得到市长王路批复,市卫健委按照“协商成果办理规程”进行了全面落实。目前,首批50台免费自动体外除颤器在我市全部投入使用。可以说,“协商成果办理规程”的实施执行,对于办理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请市卫健委医政处李月宝处长谈一谈,作为办理单位如果更好的落实“协商成果办理规程”的相关要求。
市卫健委医政处处长 李月宝:在火车站、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投放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是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公共场所配置AED是城市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提升江城人民幸福感的重要举措。
接到冯星委员的提案后,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市长王路批复,按照“协商成果办理规程”的流程要求,狠抓提案建议的落实,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措施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不断提升委员提案建议办理质量。
在办理冯星委员提案的过程中,我们切实的感受到“协商成果办理规程”这个文件在规范协商成果办理流程,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按照文件办理规程,我们在交办、办理、落实、反馈环节中,严格按照清单办理,高效、及时、规范的落实了提案建议。接下来,市卫生健康委还将继续加强各类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汲取提案建议中的好建议、好意见,汇聚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协商成果办理规程”的实施,不仅能加强政协协商成果办理,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能有效激发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促进一些重要社会民生问题的解决。下面,请冯星委员结合提案办理实际情况,就“协商成果办理规程”谈一谈自己的理解和想法。
市政协委员 冯星:作为市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实施执行以来成功办理的协商成果,我的提案能得到市长的批复、市政府的全力办理和市卫健委的全面落实,作为委员我特别的高兴。当看到市民说自动体外除颤器能够救命时,我更深受鼓舞。可以说“协商成果办理规程”让我们委员了解自己提案从提出、受理,到办理、落实的全过程,清楚明白,高效务实,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文件。同时,“协商成果办理规程”的实施也对我们委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积极建言资政、履职尽责,提出更多、更好的提案建议。
政协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是政协协商能够持续推进、深入开展、永葆生机的根本所在、动力所在。请问李主任,对于全市政协组织而言,文件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李爱彤:这是一份“含金量”很高的文件,充分彰显了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在建言献策和凝聚共识等方面的作用。我们相信,在制度的有力保障下,特别是坚持好规范化的领导批示、具体化的承办落实、常态化的跟踪督办、制度化的按期反馈和科学化的考核问效,必将会有效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地,培育形成我市,更多的协商典型案例,让政协协商之花永远绚丽绽放,为推动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政协的智慧和力量。
《吉林市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的实施执行,使相关部门办理政协协商成果有遵循、有保证;使推进解决重大社会民生问题和群众急愁盼问题有进展、有效果,进而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好地建言献策、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各位嘉宾,感谢观众朋友的收看,《政协之声》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