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6-28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5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11日起,至20081231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市规划局龙潭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2008年,龙潭规划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和政府的要求,立足规划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设立组织领导机构,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二)加强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专人全程跟踪,把好审核关,认真及时办理每一份申请,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进一步完善了以政府网站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分局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四)加强学习培训,切实调动了广大干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牢固树立广大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分局向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干部发放了相关法律读本,组织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提高了运用《条例》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以及乡村公示牌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5条。其中,政府网站10条(主要包括:本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责及负责人、行政许可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投诉举报电话、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在各村实行农民个人建房公示制度,设立公示名单2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共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群众来信及电话咨询30余件次。内容涉及法规、条例等诸多方面。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分局将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进行检查和修改,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条数、最近更新日期进行及时公开、更新。

  (二)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四)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2009年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