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龙潭规划分局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方式,将本部门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数据截止时限为2010年12月20日)。
一、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给建设单位和个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2010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实施“阳光规划”为重点,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服务措施,强化社会监督,提高规划管理透明度,为实现公开、公正、民主、规范的规划管理和促进经济总量翻番目标的顺利实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设立组织领导机构。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年初,根据工作实际,我们设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责成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更新《指南》,修订《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龙潭规划分局在原有的《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的基础上,重新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新的《指南》中,进一步明确了规划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联系电话、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及监督方式等内容。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认真修订了《政务公开目录》。在原有公开的基础上,新增加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
(三)健全机制,规范制度,落实服务措施。按照《吉林市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龙潭规划分局结合实际,编制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流程,使政务公开工作向程序化、规范化方向不断迈进。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加强了政务公开基本制度建设。 二是努力抓好重点处(室)“八公开”制度的落实。按照市规划局实施“阳光规划”制度的要求,龙潭规划分局作为重点业务处(室)做到了办事人员、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等公开,提高了规划审批和监察的透明度。三是坚持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了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我们在制定并实施规划管理工作“八不准”和机关工作人员“六不准”基础上,还坚持实行了“规划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关于在公开承诺中违反承诺实施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制度。为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办事和监督,我们把具体的办事程序、步骤、方式印制成《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图》对外公开。坚持实行并落实了“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来办事的外来人员主动热情地接待,做到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我们坚持实行“一次现场踏查”、“一次会签”、“现场办公”等项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一方面我们组织所有同志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对照《条例》及时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机制和制度,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用《条例》精神积极引导服务对象,按照《条例》要求和工作流程以及制度规定,依法进行信息咨询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明显增长。2010年,我们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以及乡村公示牌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7条。其中,政府网站10条(主要包括:本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责及负责人、行政许可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投诉举报电话、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在各村实行农民个人建房公示制度,设立公示名单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比较全面。主要有如下三类:一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农民个人建房名单);二是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等。
(三)公开政府信息,形式灵活多样。各类政务信息的对外发布,主要采取了三种形式:一是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二是在申报建房的乡村设立公示牌或者粘贴通告;三是在办公楼设立揭示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对于通过电话咨询的群众,我们做到了能够答复的当即答复,无法当即答复的,约定时间回复电话予以答复,答复率达到100%。对于来我局索取相关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工作人员做到了热情接待,尽可能按照来访者的要求,以书面的形式或者以复印批件和图纸的方式提供相关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年初以来,我局共受理来访者索取信息35件。电话咨询信息20余次。这些单位或个人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主要有三类:一是规划方案的详细内容(如,规划路径、动迁范围是如何划定的等);二是规划审批的过程及法律依据。三是咨询农民个人建房相关问题等。
(二)对于属于我局业务范围内的申请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做到了及时受理,能够当即提供相关信息的当即提供,不能当即提供的,约定时间按照信息索取人的要求予以提供。一年来,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件都按照有关规定做到了全面公开,没有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此外,对收到的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查询,都作了妥善处理。截至目前,尚未遇到有来访者索取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年来,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不当而出现信息索取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上下的大力支持和密切协作下,我局为信息索取者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得到了一定的好评。但是与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分局根据市局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主要类别、主要形式、主要原则、主要工作程序、领导和工作机构以及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最大限度地使该项工作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流程科学,以此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登一个新台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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