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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6-28    点击数: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2010年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10年,龙潭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不断深化“公正高效办案、和谐司法为民”主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止目前,已受理各类案件2174件,同比去年收案数上升7.1%;已审执各类案件2129件,综合结案率达97.6%,同比去年提高3.4%。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2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罪犯327人;审结民商事、行政及申诉、申请再审案1471件,诉讼标的4600余万元;执结执行案件432件,标的1714万元。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一是继续保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龙潭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了一批抢劫、强奸、重伤、重大盗窃、团伙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审结了备受群众关注的涉及解放西路拆迁的职务犯罪重点案件21件,判处罪犯36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件3人。
二是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2件,调撤10件,刑事附带民事调撤率达到83.3%。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慎重使用非监禁刑,全年判处非监禁刑人犯82人,做到了依法公正、严格标准,达到了宽严相济。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开展平安龙潭建设。结合审判活动及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司法建议,与区司法局共同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实践效果。我院连续3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综合治理暨平安吉林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灵活调撤民商事纠纷
今年我院民商事案件占到了全部收案的67.6%,民商事法官的人均收案数均在百件以上。但面对困难,全体法官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优质高效的完成了民商事审判工作任务,涌现出了夏广军、邓玮为代表的一批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优秀法官。截至目前,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68(含旧存77件),审结1407件,审结率达到了95.8%。在优质高效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全体民商事法官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各个环节,倾力解决影响大、矛盾尖锐,涉及社会稳定的民商事纠纷。使刘传勋诉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机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吉林美鹿仪表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段华诉赵福、李忠,第三人大口钦镇人民政府合同纠纷案等一批“骨头案”都得到圆满解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目前,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了70.4%,调撤率位列地区法院前列。民二庭青年法官张琳琳继09年取得案件调撤率85.7%,审结的案件无一例上诉的突出业绩后,今年调撤率再创新高,案件调撤率达到了92.6%,成为我院典型的调解能手。
(三)依法调处行政纠纷,监督支持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支持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双重功能,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行政协调方式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官民和谐。在震动较大的因组织下岗职工群体上访,堵塞交通,被依法行政拘留的孙永红诉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不服行政处罚一案中,我院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审理,不仅使原告从根本上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撤回告诉,化解了其极端的不满情绪,也给参与庭审的百名下岗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有效化解了政府管理与百姓利益之间的矛盾。
(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有效破解执行难题
    今年以来,执行局调整工作思路和执行方式,突出简案快办、难案慎办的特点,强化各种执行措施,采取各种执行手段,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对长期逃债、避债的人员进行重点清查,打破原先常规的工作时间,采用星夜执行,节假日执行等方法进行。全体执行法官攻坚破难、加班加点,昼夜行程,通过辛勤工作、强化措施,着力破解执行难,使案件执结率得到大大提高。截至目前,共受理执行案件482件,执结432件,执结率89.6%;执行标的到位额1714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7.4%,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均跨入了地区法院前三名。强化执行公开,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执行案件,多作矛盾化解工作,主动向人大、政协机关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工作,多方争取支持,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五)倾力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
我院积极承担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社会责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今年围绕省高院提出的信访积案90%以上停访目标,通过反复接谈、深入评查、准确定性、逐级甄别、多元化解、认真解疑和强化落实责任等综合措施,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维护我区和谐稳定。为强化信访工作,我院今年按上级院的要求,增设了信访多元化调解中心,为积极协调处置信访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排查确定的136件信访积案中已停访129件,停访率为94.8%。今年7月,中级法院院长带领信访积案督导组来我院检查时,对我院的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督导组认为,龙潭法院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领导靠前指挥,工作到位;攻坚克难能力强,一些信访顽案得到有效化解;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倒查追究,处置果断;信访案件停访率较高,已经停访的信访案件化解率实现100%,化解信访积案质量高、成果显著,走在了地区法院前列。
(六) 强化能动司法意识,保障龙潭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坚持定期走访企业。今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先后走进辖区重点服务企业,了解困难,询问需求,解答疑惑,送去司法对策,征求意见建议。一年来,共组织企业座谈会10余次,为30余家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提出预防措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对策和建议达40余条,为企业破解难题20余件。在深入走访、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服务重点企业发展八项措施,并把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使走访、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我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案件,我们都选派业务骨干担任承办人,保障在最短时间内审结,确保每一项重点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建设中、完工后法律宣传到位、提供咨询到位、审判执行到位。截止目前,共受理的涉企案件268件,全部当天立案,审结案件255件,审结率为95.1%,执结率为88.7%,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三是坚持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行到哪里,法院的服务保障就延伸到哪里。为确保化工园区重点项目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我院指派一名副院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抽调三名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成立了化工园区专门审判合议庭。主动参与到重点项目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中,指导法律适用、提供法律服务、提出司法建议、化解各种矛盾,促进重点项目建设。
(七)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以把立案大厅建设成为法院的“文明窗口”为重点,切实抓好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实行法官导诉制度、公开有关诉讼程序和立案规章制度,充分体现有诉必理、公正平等、文明接待的人文关怀。坚持诉讼风险告知提示、法律释明指导,确保当事人理性维权,正确行使诉权,降低诉讼成本和风险。严格落实判后答疑制度,积极做好当事人特别是败诉方的思想工作,把法理讲透、道理说明,让胜诉者“堂堂正正”,败诉者“明明白白”,达到案结事了。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截至目前,共为特困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30.8万元,传递了司法温暖。我院立案窗口已连续两年被共青团吉林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八)以审判流程管理为核心,全面加强审判效率监督
健全案件流程管理、卷宗质量评查、违法责任追究的审判管理机制。建立法官绩效考核体系,围绕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三个方面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将审判管理权运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通过量化评分明确法官的审判管理责任,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负责人、法官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与评先评优、立功授奖、晋职晋级等有效衔接,形成以工作实绩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今年,我院还建立了审判管理暨信访工作会议制度。通过每月召开会议,总结对比各项工作指标,查找审判、执行及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法官对全院整体及个人的工作情况有了较为清楚的认识,充分调动了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初步实现立、审、执环节的科学运行,有利地促进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的大幅提升。
(九)创新队伍建设,打造清廉法官队伍
我院领导班子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一关键,全力打造清廉法官队伍。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坚持定期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自我教育,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坚持从优待警。今年七月组织了全院干警、临时人员、退休干部150余人进行健康体检,并为每位干警建立了健康档案;组织开展了拓展运动、户外登山、女干警瑜伽课、义务理发等活动;改善干警就餐条件,提高饭菜质量;积极协助解决干警、退休老干部子女就学、就业、住房等问题。三是坚持从严治警。我院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八个严禁”的规定,建立完善各项内外监督约束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加大对违法违纪干警的查处力度。今年督查办共提请人大免职1人,报请区纪委处分2人,对违反机关纪律的干警通报批评3批17人。四是强力推进司法宣传工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把司法宣传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力,树立法官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撑。截止目前,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宣传信息稿件194篇,信息采用量位列地区法院前列。今年9月,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五是加强法院基础建设。今年以来,我院多方筹集资金,对法院审判大楼进行了修缮,对部分法庭和办公室进行了装饰改造,使庭审条件和办公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确保审判机关和法官干警的安全,购置了安检、监控和报警设备,实行全程、全方位监控,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在两庭建设中,乌拉法庭现已竣工,即将投入使用,将极大方便辖区群众诉讼,满足群众需求。新的审判办公用房建设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明年即将全面启动。
(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我院积极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观察案件庭审,现场监督执行工作。认真对待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评议,依靠人大监督提升司法水平。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监督,积极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改进工作,确保了区法院各项工作在区人大的监督下高效运行。为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参与、监督审判的作用,今年5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增补人民陪审员21名。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今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01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比例的57.4%,同比去年增加22.6%;占结案比例20.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今年3月我院在地区法院率先创办了《代表专刊》,定期向辖区内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报送,使人大代表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法院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得到两级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十一)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救灾,展现法官时代风采
我院班子成员自觉履行政治责任,在发生洪灾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五支抗洪抢险分队。院长带领法官干警奔赴抗洪一线,转移灾民、抢救财产,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院党组成员带领抗洪分队轮流坚守堤坝100余小时,副院长杜凤艳组织应急分队38名女干警为被疏散的受灾群众添装30000余套盒饭,及时送到了群众手中。抗洪抢险中,我院共安全疏散转移群众220余人,完成涉及群众360人从低处向高岗安全转移对接工作,抢挖疏洪渠18条。洪灾期间,我院干警连续为受灾群众捐款42650元,捐衣物400余件,购买面包、饼干10000余份、香肠40箱、矿泉水100箱,第一时间送到了疏散群众安置点,为灾区抢险救灾提供了有力支持。在这场抗击洪灾的战斗中,我院领导班子展示了强大的感召力与战斗力,广大干警表现出了顽强的意志和大无畏的气概。在这次抗洪抢险中,我院两个集体,15名干警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能够取得新进展,有了新的起色,是区委正确领导、上级院关心指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帮助、理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龙潭区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的工作目标和更高的工作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还存在不少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不相适应的问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还有待提高;少数法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缺乏解决新问题的办法;个别法官安于现状,缺乏进取心,仍然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懈的问题;法官忙闲不均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力资源的配置未能合理地优化整合;物质装备建设虽然大有改善,但法院经费紧缺,审判办公楼建设资金压力较大等。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1年的工作安排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院将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和促进龙潭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是进一步增强坚持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多汇报、多担责、多服务。要强化人大代表工作,建立人民法院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长效机制,推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对重大、热点、难点案件,要更多地邀请人大代表观察案件审理,监督协助执行,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要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率要达30%以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紧紧围绕龙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思考和谋划法院工作,加强前瞻性调查分析,不断调整和完善司法应对措施和工作机制,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方向,开展好服务化工园区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司法保障工作,建立与辖区重点企业的固定联系机制,靠前为企排忧解难。更加注重维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服务地方经济;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加注重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维护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全面发挥审判职能。要努力在认定案件事实、证据审查、辨法析理、裁判文书制作和判后答疑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推进审判公开,形成快捷高效、运转有序、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更加注重立案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实行流动办案制度,使当事人用最短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摆脱纠纷恢复社会安宁。
四是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继续贯彻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同志为榜样,真正建设一支党委放心、人民信服的司法队伍,要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要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八个严禁”的规定,开展警示教育,要做到警钟长鸣,杜绝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
各位代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院将在区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努力为维护龙潭社会和谐稳定、促进龙潭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