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人民政府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3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件,共九个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网(www.longt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遵义东路65号),邮编:132021,电话:0432-63041873,传真:0432-63041988,电子邮箱:ltqzwgk@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工作规划、部署、培训、指导、监督、检查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工作推进会议,落实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科室有人抓、部门有人管的工作链条。形成了全区各部门齐抓共管,指导和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地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下发了《龙潭区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方案》《政务公开推进实施计划》等文件,做到有部署、有谋划、有措施,对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中。在龙潭区2018年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任务中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措施、完成目标及完成时限。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结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对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做出了安排。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秉持政务公开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龙潭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十公开制度》、《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审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包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审核规范等多方面的制度体系。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政务公开工作构筑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格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根据《条例》及市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区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及线上督查检查,进一步明确全区27个政府部门,19个乡镇、街道所有公开的信息公开时限,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继续以区政府服务中心为主战场,向全区各级便民服务大厅拓展,以多角度、多手段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配合市政府的政务平台建设。统计全区政务外网点数264点,为联通布网提供基础信息。
一是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以网站为主、以LED屏、公告栏及流动宣传为辅,使政务服务公开更接地气、更有实效。年度共结合“第四次经济普查”“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载体50000余份,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二是充分利用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展板。在医院、商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利用展板、大屏宣传法规政策并滚动播放,使宣传高效化、常态化。
(五)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下大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每季度对信息更新工作进行通报,有效促进了全区政府信息的网上公开工作。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只跑一次”专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将与群众和企业切身相关的政策、制度公之于网,让群众知情的通知,便于群众更好的监督。
(六)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情况。部门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情况,部门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情况。
在区档案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依群众申请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查阅申请提供保障,全年共接待档案查阅申请人900余人次,查阅婚姻档案、土地承包档案、干部调配证、缸窑陶瓷工资档案、以及办理社保医保手续、迁移户口、子女入学等记录阅档案7100余件次。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区根据要求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专栏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流程。全年共接收各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公开《龙潭区2018-2019年度清除城区冰雪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区政务公开办接到申请后,按照职能分工,转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解答,并由政务公开办按照公文流转要求以中国邮政快递的方式予以送达申请人。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认真制定了龙潭区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方案,并将工作进行细化,责任落实到部门,以确保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着眼于群众普遍关注的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加快公开期限。全年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032条。
1、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
结合“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梳理细化权责清单,于2018年6月29日对区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公示情况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共926项。
2、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
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查政府发文201件,经审查,没有规范性文件。
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018年年初共有17个部门报送双随机计划,分别是:药监局,安监局,卫计局,农业水利局,发改局,环保局,城管大队,民政局,人社局,质监局,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林业畜牧局,统计局,消防大队,住建局,住建局没有双随机内容,已向区职转办报送了说明。工商局还有部分工作没有完成,其他单位都已完成。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部门情况:民政局和教育局、农业水利局和工商局、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联合抽查结果都已上传到监管平台。
4、2018年区财政局公开了2017年龙潭区预算情况、2017年政府决算情况、2017年龙潭区部门决算信息、2018年龙潭区预算情况、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5条信息。
5、龙潭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贫困人口数为414人,计划脱贫数为235人。及时在省平台中公示了相关信息。2018年主动公开扶贫政策等政府信息9条。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年”系列活动。贫困人口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域内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区卫计局组织开展冬季暖心服务活动,发放宣传单、宣传册300 余份,发放健康扶贫服务袋 229个,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0场。组织辖区各大医院医疗骨干39人,开展“送医上门”大型义诊活动,现场诊察129人,发放免费药品价值3500余元,受益人数200余人次,入户71户。通过派驻力量包保帮扶,突出抓好“结对子”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发放精准扶贫手册500本,宣传扶贫政策,脱贫攻坚识别、推出标准及流程等。2017年初到现在,全区上下共投入结对帮扶资金226.4万元。创建龙潭区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展示龙潭区扶贫工作成果,下发各单位。2017年共出龙潭区脱贫攻坚工作动态13期。
6、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采购、文教、卫计、安监、环保、住建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80余条。例如:《廉租房产权配租普通申请人公示名单》、《空置房源政府完全产权保障房分配方案》、《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县道勘察设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食药监龙潭分局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公告》、《龙潭区办理中医诊所备案事项须知》、《龙潭区2018年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的通知》、《吉林市第十六中学校、吉林市龙潭区江机中学录播室装修项目的公告》、《龙潭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7、开展政务公开督察考核和议案提案的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专门栏目,主动公开龙潭区议案提案。2018年共公开13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体系中,分值权重为6%。定期和不定期对工作进行检查,把日常工作成绩融入到考评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8年,全区公开信息总数2848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13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42条;
2.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506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次。
2.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度依申请公开1件,按期答复1件。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39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9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9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
(六)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
(七)接受培训人员560人次。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逐渐趋于常态化、制度化,但是在部门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首先,网站建设规范还需进一步规范。目前全区网站建设比较规范,但是在日常使用维护中,因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强,新老交接不够及时,导致个别部门在更新过程中内容和格式掌握不够清晰。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对新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开通网上指导途径,保证随时需要随时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有序。
第二,强化信息公开质量。从数量上下功夫转变为从质量、数量双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第三,定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逐个核实、逐个销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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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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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84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件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0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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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39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9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