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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1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和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吉市政公办〔2020〕13号),我区编制了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longt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龙潭区政务服务局,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邮编:132021,电话:0432-63041739,邮箱ltqzw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重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区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培训会议,沟通协调认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梳理工作。目前,龙潭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清单包含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涉及17个部门26个领域,其中一级事项121项,二级事项754项。

2.按照省市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对全区各部门单位的依申请公开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编制流程图,统一文书格式。督促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均已答复。

3.按照省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工作安排,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和信息公开目录主题分类的工作,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并通过多种多样方式在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宣传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企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便利条件。

4.全区各部门更新公开目录399条信息,新制作规范性文件数量1件已主动公开。全年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678条。同时,通过报刊、微博和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243条。做到了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使群众满意。2020年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财政预算使用、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答复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同时,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义务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应急管理等领域相关信息及《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龙潭区建设高质量交通强区领导小组的通知》、《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龙潭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潭区2020年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

+1

24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5

+83

144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8

+6

52

行政强制

17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5

24244万元

2020 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

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问题和不足: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一是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全链条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二是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三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接受上级培训人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