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203013519303U/2014-08877
分  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通知
发文机关: 龙潭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年06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龙潭区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龙政办函〔2014〕40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203013519303U/2014-08877 分  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通知
发文机关: 龙潭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年06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龙潭区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龙政办函〔2014〕40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03日

龙潭区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水、节粮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增强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行为习惯,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146814日为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其中610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主题

节能宣传周主题为“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四、活动安排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以宣传贯彻《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

(一)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可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现场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实施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废旧物品回收活动,宣传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10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区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夯实基础。

(四)广泛开展“五节”主题教育活动。在机关、学校和医院通过开展讨论会、主题班会和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节电节水节粮节油节气“五节”主题教育活动,提倡身体力行践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让“五节”活动融入机关、校园和医院的文化建设,培养和树立“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的新风尚。

(五)印制节能宣传画和宣传品。国管局在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上发布电子版节能宣传画,供各地、各部门下载、印制、张贴。

(六)自行制作宣传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610,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刊发《吉林市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同时全区各级公共机构均要自行制作节能低碳、节水节粮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条幅,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进行摆放、张贴和悬挂,同时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和“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全区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区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摆放展板、悬挂条幅、粘贴宣传画或利用内网和电子屏进行宣传。

(三)明确责任,注重实效。宣传周期间,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分组对各级公共机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内容落实,确保氛围浓厚,确保宣传效果,确保扎实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将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材料于618日前报送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联系人:马骏骁,联系电话:63049331,邮箱:470507381@qq.com,地点:政务大厅213室)。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