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203013519303U/2017-07772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龙潭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龙潭区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 补贴申报面积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龙政办函〔2017〕4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203013519303U/2017-07772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龙潭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龙潭区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 补贴申报面积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龙政办函〔2017〕4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吉龙政办函〔201749 

 

 

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潭区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

补贴申报面积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龙潭区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申报面积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龙潭区政府办公室

                            2017 年8 月22

 

 

 

龙潭区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申报

面积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玉米生产者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吉财粮〔2017561号)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市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市财发〔2017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区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申报面积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程序

玉米生产者种植面积统计工作应遵循村户集中申报、会议协商通过、乡镇核准公示、区级审核上报备案的四步工作法

第一步:村户集中申报。村委会组织本村玉米、大豆生产者,以二轮土地延包合同(台帐)为基础,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填写《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附件2),包括玉米、大豆生产者姓名、申报面积、2016年落实面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村委会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后填报《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村级)公示表》(附件3),在村委会驻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村委会要立即调查核实、据实纠正,保证数据信息准确。

第二步:会议协商通过。村委会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公示核准的数据资料进行协商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及程序规定,留存好通知、签到、表决、影像等资料备查。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会议的指导监督。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附件2)需经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一份,留村一份归档备查。

第三步:乡镇核准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核查汇总各村申报表,形成《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乡级)公示表》(附件4),注明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区政府政策咨询电话,并加盖公章,在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村社立即调查核实,确保信息数据准确。公示期满后,形成《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乡级)汇总表》(附件5),于95日前报区农业水利局。

第四步:区级审核上报。区级主管部门对各乡镇上报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审核,信息数据无误后,经政府主管领导签字后,形成《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区级)汇总表》(附件6),于910日前报送市农委。

二、补贴范围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范围内玉米、大豆生产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的土地(包括机动地),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流转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申报范围。补贴申报范围为全区范围内合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耕地上玉米、大豆种植面积。不包括国家及省、市、区明确规定退耕还林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虚报的种植面积。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今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与籽粒玉米调减补贴紧密相关,面积统计是关键,乡(镇)、村两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任务,落实部门分工和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决虚报、重报、漏报等现象。

(二)落实规定要求。乡(镇)、村两级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本辖区内面积申报、会议通过、核准核查、张榜公示、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各种数据资料真实准确。遇有特殊问题,按照尊重历史、民主协商、确保稳定的原则及时解决。各级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现场检查,督导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对虚报面积的,一经核实,必须核减并通报批评。对组织不力,或因漏报等原因引发矛盾较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手机、明白卡、宣传手册等媒体工具和宣传手段以及干部走村入户等宣传方式,通俗易懂地进行政策解读,增强政策的透明度,使广大农民群众及时掌握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依据等政策要点,争取广大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四、报送要求

《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村级)公示表》(附件3)、《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乡级)公示表》(附件4)由乡()、村两级存档备查。《吉林市2017年玉米生产者补贴(乡级)面积汇总表》0(附件5)各乡(镇)、涉农街道填写完毕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795日前报送至区农业水利局(635室),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6304180313351511132,邮箱:2265952826@qq.com

 

附件:1.吉林市2017年城区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种植面积

统计工作参考意见

2.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

3.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村级)公示表

4.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乡级)公示表

5.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乡级)汇总表

6.吉林市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区级)汇总表

 

 


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7 年8 月22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