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龙政办函〔2018〕53号
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攻坚战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化工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龙潭区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龙潭区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8月28日和8月31日,磐石、蛟河连续发生一次死亡4人和死亡3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迅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上述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区政府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攻坚战。为确保百日攻坚战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邢连政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龙潭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志国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宪军 龙潭交管大队大队长
成 员:徐海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普昌 区安监局局长
宋绪秋 区住建局局长
朴相来 区商务局局长
陈振宇 区环保局局长
苗春红 区教育局局长
韩立志 区经济局局长
商华君 区财政局局长
殷忠有 区农业水利局局长
宋 伟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李冠宇 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铠光 化工园区安监局局长
赵新龙 龙潭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付振荣 质监龙潭分局局长
吕占福 工商龙潭分局局长
宁 檬 江北乡乡长
李雪飞 金珠镇镇长
孙 涛 江密峰镇镇长
张 琳 大口钦镇镇长
姜长福 缸窑镇镇长
程向忠 乌拉街镇镇长
朱永华 山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同明 榆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泽豪 遵义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金宝 龙潭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晓峰 泡子沿街道办事处主任
陆 刚 承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万升 龙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雨薇 铁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晓林 湘潭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雪瑞 新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倪红毅 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明奇 新吉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席艳新 靠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茂 区发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张志国兼任,副主任由刘宪军兼任,负责组织、调度、推进交通大整治百日攻坚战扎实开展。办公室联系人:李昌禹,联系电话:15567544411。
二、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龙潭交管大队
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查重处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从重打击“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常态严管氛围。
2.强化国省干道、公路隧道、乡道村道、施工路段及全区3处死亡事故多发点段管控及视频巡逻,提升疏堵保畅和应急处置能力。
3.联合安监、质监、住建、城管执法、商务等部门,排查、整改客货运输企业、道路(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等安全隐患。
4.完善超限检测站和流动超限检测点,联合区商务局,采取定点查控与流动执法相结合,集中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统一行动。
(二)区商务局
排查和整改县级以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公路交通标志设置、标线施划以及安全防护设施。
(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其职责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四)区住建局
完善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区随意挖掘、占用道路施工作业等影响交通现象的管理,确保通行安全。
(五)区城管执法大队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清理“探头”和“马路”市场,整治违法占道经营、私搭乱建、摆物占用停车泊位现象。
(六)区教育局
1.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校园上放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安全提示和宣传劝导。
2.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
3.在学校和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设置画廊、板报、播放宣传片以及组织开展征文、主题班会、演讲、知识竞赛、交通安全课等活动,确保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路段
国省干道、公路隧道、乡道村道、施工路段及全区3处死亡事故多发点段;
(二)重点车辆
“两客一危”车辆、校车、农村面包车、大货车、摩托车;
(三)重点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毒驾、疲劳驾驶等十类重点违法行为;
(四)重点时段
夜间、凌晨时段;
(五)重点天气
强降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
四、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道路风险隐患路段排查整改力度
龙潭交管大队要会同市、区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全省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以风险路段“清零”攻坚为着力点,对国省干道、公路隧道、乡道村道、施工路段及3处死亡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排查整改,逐一列表推进、明确时限、跟进督导,力争做到消除存量、不添新量。全区3处死亡事故多发点段十月底必须整改完毕。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重点车辆管理。要对全区11家班线客运企业班车,51家危货运输企业车辆,1家旅游运输企业包车及4家校车企业落实治理措施。对“两客一危一校一货”等重点车辆的改装、登记、检验、报废等环节开展集中清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重点驾驶人管理。龙潭交管大队要对重点车辆驾驶人从资格审验等环节严格管理。完善重点驾驶人“黑名单”,对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三是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管理。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和监管责任。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据校车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使用“黑校车”的学校进行通报,从根本上解决“黑校车”泛滥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十类重点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龙潭交管大队要加大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三驾’(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农用运输车的整治力度。依法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规定:即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和吊销驾驶证;对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的,一律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强制报废和吊销驾驶证。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天气巡防管控工作力度
一是龙潭交管大队要针对事故易发区域和多发时段,加强巡逻管控,公路中队实行24小时三班轮换制执勤模式,确保实时有警在,事事有警管。
二是要加强与农水、商务、卫计、消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信息对接渠道,确保接到恶劣天气预警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出警、快速处置。遇有暴雨暴雪和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及时采取远端控制、近端分流、多点分流等交通管制措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三是要加强国家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活动安保工作,严格落实分级响应勤务制度,确保国家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活动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及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
一是龙潭交警大队要科学调配警力,将警力最大化投放到国省干道及农村公路,切实将勤务向农村地区延伸,不定期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加大对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农村面包车的查处管控力度,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二是对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复杂路口安全隐患等进行全面排查,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上报当地政府,并函告有关部门加以整改。
三是加大农村面包车管理力度,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清除农村面包车安全隐患的督办通知》要求,落实未检验、达到报废期车辆排查建档工作。
四是加强秋收期间“五小车辆”源头管理工作,对没有反光贴的“五小车辆”见一台粘贴一台,并做好登记。
五是积极发挥农村派出所警务室协助管理交通作用,与辖区公路中队加强配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六是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动员基层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的作用,开展宣传教育和劝导工作,把住村口、镇口和集市口,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进一步加强道路施工作业现场交通管理力度
强化施工现场区域周边道路及出入口的交通安全管理,发现存在道路工程安全隐患的,特别是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提示标志的,迅速函告市政公用和交通运输部门及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指挥引导,最大限度消除因施工引发的交通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决打好百日攻坚战役。全市交通安全大整治期间,磐石、蛟河连续发生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我们敲响警钟,全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刻汲取磐石、蛟河两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切实整改,不断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打好百日攻坚战役。
(二)压实责任,全力推进社会协同共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区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攻坚战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积极主动作为,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早应对、妥善处理,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推动百日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区政府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职责任务不落实、未按时限完成整改、风险防控不到位导致事故多发或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问责,逐级追究责任。